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中附件1《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湘教发〔2024〕31号)、邵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邵教发〔2023〕9号)文件精神,经举办者申请,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办学条件等程序,拟同意设立隆回县铭博艺术等两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隆回县铭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隆回县花门街道十一社区环城北路1004号二楼;办学内容:非学科类培训;举办者:刘军。
隆回县丹妮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隆回县西洋江镇新潮居委会刘晓禹、刘华爱自建房二楼;办学内容:非学科类培训;举办者:刘如金。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桃花坪街道白里路原计生服务站一楼101室、102室
联系电话:0739-8130087
隆回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