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教通〔2025〕111号
关于同意注销隆回县尚才等五家培训学校
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隆回县尚才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隆回县辰才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隆回优智培训学校、隆回北清赢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隆回县青果乐易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们递交的《关于注销隆回县尚才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关于注销隆回县辰才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关于注销隆回优智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关于注销隆回北清赢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关于注销隆回县青果乐易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准予注销隆回县尚才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隆回县辰才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隆回优智培训学校、隆回北清赢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隆回县青果乐易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办学许可证,自批复下达之日起,隆回县尚才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243052470000279)、隆回县辰才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243052470000049)、隆回优智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243052470000408)、隆回北清赢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243052470000169)、隆回县青果乐易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243052470000209)作废并上交我局销毁。办学许可证注销(废止)后,不再具有办学资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隆回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8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