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经举办者申请,通过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鉴别等程序,隆回县神墨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增设培训项目的条件与要求,现予以公示:
隆回县神墨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培训项目拟由绘画、硬笔书法、播音与主持增设为绘画、硬笔书法、播音与主持、珠心算。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桃花坪街道白里路原计生服务站一楼101室、102室
联系电话:0739-8230380
隆回县教育局
2026年1月19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