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隆回县2016年教育教学表彰奖励暨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在影剧院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县直各学校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教务主任,全县初中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初三班主任,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刘科棉、罗海波、谭敏、罗晓光、夏龙利、李良、廖跃中、马小彪、文晴岚等县领导出席。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胜军主持会议。
大会总结了隆回县2016年教育教学工作,表彰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隆回一中、万和实验学校、石门中心学校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
大会重点部署了隆回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解读了《隆回县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隆回县高中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隆回县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与会各单位向县政府递交了招生工作承诺书。
大会指出,2017年全县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往年的分南北区域招生改为学生自主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尊重学生意愿,自主填报学校志愿,学生填报的志愿要分校公示,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鼓励学生均衡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总招生数普职比为1:1,建立全县统一的考试招生秩序,严格规范招生行为。隆回一中、隆回二中在全县范围内根据学生自愿预录学业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各自主招生110名,在九中初中部九年级学生中根据学生自愿择优录取110名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直升隆回二中,隆回二中面向全县根据学生自愿招收50名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珍珠班",给予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志愿填报方面分为普高志愿和职高志愿,普高志愿分为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和市示范性高中志愿,职高志愿和普高志愿不得跨报,报考普高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一个,市示范性高中志愿二个。
副县长谭敏在会上要求,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要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及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科棉强调,高中招生政策的调整改革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是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顺应民意的举措,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家长,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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