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校车办〔2015〕7号
关于聘任校车安全监管员的通知
各乡镇校车办: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聘任一批校车安全监管员,现将聘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人数
(一)乡镇监管员
每个有校车的乡镇,根据校车数量多少和管理难易,聘任2—4名校车安全监管员。
(二)车辆监管员
按照"一车一监管"要求,每台校车确定一名安全监管员。
二、聘任条件
教育、公安(交警)、政法、交通、运管、安监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在编在职在岗,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胜任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三)有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能尽职尽责。
(四)有敢抓敢管、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原则性强。
(五)身体健康,能顶风冒雨,吃苦耐劳。
三、聘任方法
(一)乡镇监管员
1.各乡镇校车办挑选合适人员,填写《隆回县校车安全乡镇监管员登记表》(见附件4),并将登记表报县校车办。
2.县校车办发文聘任,并统一制作"校车安全监管员"证件。
3.县教育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所聘任的校车安全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车辆监管员
1.各乡镇校车办挑选合适人员(一车一人),填写《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车辆监管员登记表》(见附件5),并将登记表报县校车办(自存一份)。以后新增校车,都要同样选聘安全监管员。
2.乡镇校车办向各校车运营单位下发聘任文件。
3.乡镇中心学校与当地有关部门对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监管员职责
(一)乡镇监管员负责全乡镇所有校车的安全监管工作,车辆监管员负责所承担的一台校车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监管员与车辆监管员分工合作,协同监管。
(二)重点检查、监督校车超载运营行为,注意检查、监督以下问题:
1.运送学生的校车是否获取了校车标牌,校车标牌是否过期。
2.校车驾驶人是否有校车驾驶证、是否"调包"、准驾车型是否相符、是否违规驾驶(情绪不佳、接拨电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等。
3.校车是否按审批线路运行。
监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检查、监督职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五、监管方法
(一)乡镇监管员
定期不定期检查校车运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正(整改、警告通知书见附件1、2),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登记表见附件3),检查记录、警告通知书作为年终考评和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依据。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服从监管、不接受整改意见等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查处。
(二)车辆监管员
密切注意所监校车的运营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作为年终考评和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依据。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服从监管、不接受整改意见等问题报乡镇监管员查处。
六、监管员待遇
各部门根据各自监管员的工作量和具体情况,参照其他管理人员计算固定工作量,或给予一定的加班补贴。
七、聘任要求
聘任校车安全监管员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的重要举措,挑选高素质监管员是确保有效监管的关键一环,各校车办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地挑选监管员,并严格按要求做好聘任、培训、管理等各项工作。各乡镇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监管员提出具体要求,签订监管责任书,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认真负责、监管有力的优秀监管员要予以表彰(乡镇优秀监管员由县里表彰,车辆监管员由乡镇表彰),对不负责任、监管不力的监管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不能胜任的取消监管资格,改聘合格人员,对因渎职、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请于6月30日前将《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乡镇监管员登记表》和《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车辆监管员登记表》报县校车办。
附件1:《隆回县校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2: 《隆回县校车超载警告通知书》
《隆回县校车超载严重警告通知书》
附件3:《隆回县乡(镇)违法违规运营校车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4:《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乡镇监管员登记表》
附件5:《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车辆监管员登记表》
隆回县中小学幼儿园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附件1:
隆回县校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学校(幼儿园):
经查,你单位校车安全管理存在下列问题:
请于年月日前整改到位,否则将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隆回县 乡(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校车安全监管员(2人)签名:
在 场 人 签 名:
收 件 人 签 名:
(交校车运营单位一份,中心学校保存一份)
附件2:
隆回县校车超载警告通知书
学校(幼儿园):
经查,你单位 驾驶的湘E 校车超载人(核载人,实载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此警告,请立即改正,否则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
* * 乡(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校(园) 长 签 名:
驾 驶 人 签 名:
监管员(2人)签 名:
在 场 人 签 名:
签收时间: 年月日
(交校车运营单位一份,中心学校保存一份)
隆回县校车超载严重警告通知书
学校(幼儿园):
经查,你单位 驾驶的湘E 校车超载人(核载人,实载人),再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此严重警告,请立即改正,否则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
* * 乡(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校 (园) 长 签 名:
驾 驶 人 签 名:
监管员(2人)签 名:
在 场 人 签 名:
签收时间: 年 月日
(交校车运营单位一份,中心学校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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