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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职能职责大事记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筑业的政策、法规和规定;调查研究建筑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全县建筑业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建筑市场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经营秩序,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事件。
3、 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全县(含进、出本县的建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企业建立、更名、撤销的初审。
4、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审查,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核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效率。
5、 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之间和行业内企业这间的关系;监督施工计划和项目的实施。
6、 指导建筑行业财务、劳动定额和劳动工资关系;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的收取和统筹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7、 负责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定期发布全县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负责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组织全县建筑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8、 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1]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编制人数为7人,实际在职人数 42人,离退休6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1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指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7万元,专项拨款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万元。
(二)专项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造价调查专项费和农民工工资清查专项费。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造价价格调查和农民工工资清查。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计预算“三公”经费16万元,比2015年 决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1.降低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2.降低公务用车的维修费。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0日止,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3万,其中:车辆1辆,价值21万,房屋1100平方,价值86.7万元,办公家俱8.4万元,其他通用设备36.9万元。
(审核:陈瑜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