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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职能职责大事记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建筑业的政策、法规和规定;调查研究建筑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全县建筑业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建筑市场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经营秩序,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日常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依法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事件。
3、 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全县(含进、出本县的建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企业建立、更名、撤销的初审。
4、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审查,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核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效率。
5、 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之间和行业内企业这间的关系;监督施工计划和项目的实施。
6、 指导建筑行业财务、劳动定额和劳动工资关系;负责建筑业劳保基金的收取和统筹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7、 负责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定期发布全县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负责建设工程交易管理。组织全县建筑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8、 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编制人数为7人,实际在职人数 39人,离退休6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100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指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一)收入决算,2015年年底决算数3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1.1万元,事业收入80.3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年底决算数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1万元,行政事业类支出2.3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6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底决算数为36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万元。
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7.7万元,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1)、严格控制招待标准。(2)降低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
2.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3.2015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组团。
4.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80批次,总人数1000余人。
六、基金政府性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2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垃圾的清理及围挡。
(审核:陈瑜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