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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3年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009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
发文日期: 2024-09-0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9-02 有效期: 长期

2023年度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第一部分 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与拟订全县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组织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负责对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和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商混搅拌站)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三)负责依法对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负责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审查、监督、管理。
   (四)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各类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日常考核评价,参与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掌握和发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负责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五)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测工作,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本地区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和评审。
   (六)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审查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七)负责对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考核、企业安全认证资料初审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工作监督管理,协助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保险理赔,负责施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上报。

(八)参与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形成初步调查报告报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九)负责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工程)创建和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参与创省市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化观摩工地(工程)和优质工程申报初审。
    (十)调解在建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纠纷,受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及时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事件,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蓝天保卫战、扬尘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地农民工实名制制度,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十二)总结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社会公告。

(十三)负责全县燃气行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内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申报(备案)工作,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活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违法违规开发建设燃气供应设施和危害燃气管网及设施的行为,配合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城管、应急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参与全县燃气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的初审工作。
    (十四)完成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技术股、质量监督股、安全监督股、燃气管理股、检测室六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1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6万元,增长1.57%,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9.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万元,占93.5%;项目支出72.74万元,占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6万元,增长1.57%,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6万元,增长1.57%,主要是因为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占0.34%;卫生健康支出9.01万元,占0.8%;城乡社区支出1096.8万元,占97.95%;农林水支出10.15万元,占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变动财政调整了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1万元,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4.05万元,支出决算为5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40.35万元,支出决算为7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变动财政调整了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31.33万元,支出决算为7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变动财政调整了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项目变动财政调整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11万元,减少7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11万元,减少7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6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了。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年初预算848.67万元,年末调整预算1119.74万元,本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1119.74万元。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1.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2.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隆回县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审: 郑小华 二审: 罗立军 三审: 陈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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