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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计局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各村(居)及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围绕“强基础、升质量、抓落实、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通过全镇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全年来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1、全镇人口62891人,已婚育龄妇女12144人,全年出生人口887人;其中一孩311人,男孩173人,女孩138人;二孩440人,男孩212人,女孩228人;多孩136人,男孩75人,女孩6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9.6%。
2、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0:107.
3、流动人口累计达10524人,其中本年度新增办证242人。
4、优质服务到位率100%。
5、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新增98人,年审达100%。
6、征收社会抚养费105万元。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1)建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2)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生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村(居)实行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计生工作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实行计生驻村干部考核制。通过考核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5)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强化宣传、搞好服务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一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各级计划生育文件、考核方案。
3、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三、政策兑现
1、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无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2、坚持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技术服务政策,指导育龄群众的知情选择。全镇落实女扎51例,上环129例,流引产40例,未出现有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
3、及时兑现计生奖励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兑现率100%;
(2)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助能对照条件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面兑现。2016年新增98人(其中奖扶97人,特扶1人),享受奖励扶助全镇总共281人(其中奖扶275人,特扶6人)。
4、夯实业务基础。计划生育部门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业务工作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信息畅通。通过数据核查摸底,核对审核,查漏补缺等工作完善网络建设。
5、计生部门队伍建设
(1)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配齐配强了计生队伍,建立并完善了内部学习、工作、出勤等考核制度。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切实转表工作作风,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思想。一支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文明执法的高素质计生队伍正在形成。
四、存在的问题
1、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居)计生专干缺乏敬业精神,对计生工作有畏难情绪,工作开展不平衡。
2、执法力度不够,遏制违法生育难度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难。
3、流动人口数量大,办证少,很难掌握育龄妇女流动真实情况,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4、推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结扎、上环)难。
5、计生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激励机制不够,影响队伍的稳定,危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2017重点工作
1、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2、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完善。
3、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树形象,以业务提升促服务,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4、加大对违法生育调查处理,规范处理程序,强化部分违法生育对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争取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新格局。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