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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六发〔2016〕5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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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党支部、镇属单位党组织: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异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刘露同志任六都寨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欧阳玲同志任六都寨镇团委书记;
郑吾同志任六都寨镇政协秘书;
免去周敏同志六都寨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孙飞同志六都寨镇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阳桂兰同志六都寨镇政协秘书职务。
中共六都寨镇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