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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林发〔2017〕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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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木材检查站、机关各股室队: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营造学习先进、崇尚文明、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局树立正确鲜明的价值导向。根据隆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隆回首届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相关指示精神,为公平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拟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局办公室、工会和妇委会成立林业局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主任:张伯赞
副主任:周忠安、马如彪 肖和平(常务)
成员:杨贵新、黎英、李娟、袁伟中、曾祥云、王菲君、伍玉华、祝锦云
活动组委会负责林业局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和向县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工会,袁伟中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标准
1.县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县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3.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全县道德模范评选。
三、推荐程序
1.宣传评选办法。局组委会发布评选表彰“隆回首届道德模范”实施意见,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
2.发动群众推荐。局属各单位要利用专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干部职工自由推荐,干部职工也可直接向局活动组委会或县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局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是:隆回县桃洪中路41号县林业局工会,电话:0739-8244580,电子邮箱:466531596@qq.com;县组委会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是:隆回县文明办,电话:0739-8230823,传真:0739-8163298,电子邮箱:372748795@qq.com 。局活动组委会将把接收到的候选人情况予以反馈,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各单位推荐正式候选人名额为五类奖项合计1-2名。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
3.遴选候选人。局活动组委会将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局组委会推荐正式候选人名额为每类奖项不超过1名,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5名)。
4.广泛征求意见。局活动组委会将拟推荐候选人在全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推荐候选人无异议后,在隆回网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报推荐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单位确定的候选人报县文明委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和“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候选人的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每一位候选还需提交5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附一寸免冠彩照和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和电子文本于6月1日前报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公示候选人
1.6月中旬,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报请县活动组委会批准后,确定县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
2.6月至7月,县活动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隆回网站、电视台滚动展播正式候选人事迹。
3.在县公示候选人期间,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组织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形成加强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投票评选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公众代表和县活动评委会投票,根据得票率确定当选人员名单。
1.公众代表投票。各乡镇推荐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县直机关各单位推荐10名干部职工,担任公众代表。县活动组委会将安排专人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组织投票工作。公众代表按组委会的具体要求投票,并在所投票上签具姓名,无签名或出现重复选票则视为无效票。
2.县活动评委会投票。在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县活动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3.县活动组委会委托县统计局派员现场指导和监督公众代表选票以及评委选票的最后汇总工作。
六、确定表彰名单
1.根据每位候选人的得票率,由高到低列出排名顺序。
2.县活动组委会依据每一类别排名顺序确定5名入围候选人,五类共计25名入围候选人,在此基础上,组委会拟确定10名“隆回首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3.县活动组委会将县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县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
七、隆重表彰
9月下旬,召开第一届全县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举行隆重授奖仪式,请县委主要领导人向全县道德模范颁发奖章。
隆回县林业局
2017年4月10日
(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