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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职能职责:县林业局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现代林业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林业项目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全县国营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2、机构设置: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含作风办)、计财股、造林股(含绿化办)、资源林政股、法规股、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股、山林处纠股、森保站等10个股室,下设财务不独立由林业局统一核算的事业单位共有41个,其中二级机构9个:退耕还林办公室、林业科技推广站、屏风界候鸟观测站、魏源湖森林公园、森林资源交易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业信息中心、森林消防中队、油茶办;下属单位32个:26个乡镇林业站,6个木材检查站。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5个即五个国有林场。
二、单位基本情况
林业局编制人数为 252 人,实际人数 397人,其中在职 293人,离退休 104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 1 台。遗属补助人数10 人,房屋面积 40850 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8623万元。比上年减少7.59%。总支出9652.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23%。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8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减少708万元。减少原因: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补贴280万元全部调剂用于扶贫整合项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减少300多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上年纳入收支核算,但本年度未通过我单位列收列支,这项减少100多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965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27.04万元,农林水支出7508.07万元,与2016年增加875.59万元。增加原因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9724.45万元,增加14.23%,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400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75.87万元,增加4.6%,增加原因:2017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200多万元由单位作列收列支,上年度没进单位财务会计收支业务。
项目支出财政拨款5650.52万元,比上年增加699.71万元,增加比率14.1%,增加原因:是因为本年专项资金拨款如“退耕现金、天然林保护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涉农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较以前年度加快,主管项目单位按时完成了竣工验收结算,专项资金及时发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623万元,比上年减少7.5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9652.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623万元。比上年减少7.59%。财政拨款支出9652.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2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6年减少708万元。减少原因在上面已作具体描述。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652.21万元。基本支出: 400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6.2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6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58万元。项目支出: 5650.52万元。与2016年增加875.59万元。增加原因:在上面已作具体描述。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5万元,决算数为4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8.5万元,决算数为6.5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34.35万元,公务接待480批1446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选择以下一种: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6.9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19.5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62万元。林业局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减少原因:本年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含其他交通费用,且公车改革减少2台公务有车只留1台执法执勤用车,而我单位今年有一半以上坐乘私家车出差下乡,开租车费发票回单位报销,所以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9.58万元,而其他交通费用(租车费)53.32万元较上年增加11.91万元,但因三公经费表中只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设“其他交通费用”,所以“其他交通费用”(租车费)41.41万元未在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林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林业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0万元。因林业局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兼行政和事业双重身份,会计核算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以实际发生的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不在此报表披露。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林业局政府采购总额587万元,其中:其中苗木等货物520万元,房屋维修13万元,服务54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林业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无。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林业局决算公开表格
(审核:田晨阳 伍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