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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林业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41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03-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3-15 有效期: 永久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县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生态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依法承担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天然商品林界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菅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并组织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执行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并落实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依法规范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我单位内设科室 9个,所属单位 8 个,除5个独立核算的国有林场外的内设科室、屏风界候鸟观测站、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加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县油茶管理办公室、县种苗管理办公室牌子)、林业行政执法股、森林资源管理股(加挂改革发展股牌子)、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加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股牌子)、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加挂国有林场管理股牌子)

所属单位分别是: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屏风界候鸟观测站、林业事务中心、湖南省隆回县白马山林场、湖南省隆回县白马山林场、湖南省隆回县望云山林场、湖南省隆回县大东山林场、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林场、湖南省隆回县九龙山林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隆回县林业局本级

2、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3、屏风界候鸟观测站

4、隆回县林业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966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153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8133.6万元,主要原因有:上年一些项目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66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农林水支出9660.98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8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一些项目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966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 %;农林水支出9660.9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2022 年预算数为1,507.98万元 。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87.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67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2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1193万元,林区道路建设40万元,林业防火防灾10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改革发展资金1800万元,森林抚育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700万元,森林停伐补助6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000万元,石漠化综合项目资金600万元,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76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00万元,油茶产业专项资金100万元,育林基金降低征收标准补助320万元,中央财政造林补贴300万元。主要用于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94万元,减少17.18%,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林业事务中心、屏风界候鸟观测站、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处4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打紧开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9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单位为迎接业务工作检查或部署各项工作会议支出包括森林督查、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培训费预算7.16万元,拟开展4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是指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的支出,包括野生动植物专业知识培训、森林资源培育技能培训、森林资源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等。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7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660.98元,其中,基本支出987.98万元,项目支出867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隆回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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