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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回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隆回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405 发文编号: 隆林发﹝2023﹞ 7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05-3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31 有效期: 永久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魏源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各国有林场: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和监督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印发《隆回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隆回县林业局

                                        2023年5月15日

  

隆回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

第一条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和监督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湘政办发〔2019〕53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

机关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为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条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情节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下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之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隆回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行政处罚:机关以一般程序办理的全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强制决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立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除外;

)依法应当进行听证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听证作出的行政许可等决定;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第四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

1、审核内容包括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运用、法律文书规范性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2、涉及行政强制的,除上述第一项内容外,还应审核实施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包括当事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查封、封存、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是否有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是否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封存、扣押等等。

第五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

1、送审程序: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在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由执法系统(含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等执法事项办理系统)送后续法制审核环节,同时将执法材料送交局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材料退回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

2、送审材料报送要求:需要送交的材料为涉及行政执法的所有材料送交纸质文本。

3、审核方式:书面审核。

4、审核时限: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案件、行政检查事项5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申请件3个工作日。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负责行政许可的机构内容审查的时限减去3个工作日,以确保法制审核的时限。

第六条 审核结果运用

法制审核通过的,依程序进入后续环节;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对法制审核不予通过的意见有异议的,应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作出决定。

第七条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

法制审核机构对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但因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提供虚假送审材料或者不予提供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求的送审材料导致法制审核错误的,由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附:隆回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审核目录清单

                                                隆回县林业局

                                                2023年5月15日


隆回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行政执法类别

审核范围

依据

提交部门

审核程序

审核内容

1

行政处罚

本机关以一般程序办理的全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湖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

行政执法承办部门

1、送审程序: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在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由执法系统(含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系统等执法事项办理系统)送后续法制审核环节,同时将执法材料送交局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材料退回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机构。

2、送审材料报送要求:需要送交的材料为涉及行政执法的所有材料;原则上通过执法系统进行传送,无执法系统或者无法通过执法系统传送的,送交纸质文本。

3、审核方式:书面审核。

4、审核时限: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案件、行政检查事项5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申请件3个工作日。涉及行政许可的,具体负责行政许可的机构内容审查的时限减去3个工作日,以确保法制审核的时限。

1、审核内容包括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运用、法律文书规范性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

2、涉及行政强制的,除上述第一项内容外,还应审核实施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包括当事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查封、封存、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是否有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是否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封存、扣押等等。

2

行政强制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立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除外

行政执法承办部门

3

行政许可

依法应当进行听证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听证作出的行政许可

行政执法承办部门

4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情节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行政执法承办部门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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