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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8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9〕1号)的文件精神, 现对2018年国有林场经营转型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我县现有白马山国有林场、望云山国有林场、大东山国有林场、九龙山国有林场、木瓜山国有林场5个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2万亩,从2011年1月1日起全部纳入转型范围,国有林场“经营转型”后的单位性质为准公益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副科级。2017年3月,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隆编发〔2017〕10号)明确我县5个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5个国有林场经营转型补助专项资金1100万元,用于“四保”即保生态、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17年10月县财政组织5个国有林场按《隆回县2018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的预算定额标准要求编制我县5个国有林场2018年的单位预算。
(二)2018年3月隆回县财政 隆回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国有林场经营转型资金计划的通知》(隆财农指〔2018〕2号)将定额预算1100万元的经营转型补助专项资金全部拨付给5个国有林场,其中白马山国有林场275.08万元、望云山国有林场319.97万元、大东山国有林场197.62万元、九龙山国有林场183.34万元、木瓜山国有林场123.99万元。
(三)5个国有林场按“四保”要求,用于支出管理人员工资202.952万元,护林人员工资266.0338万元,内退人员工资75.1974万元,病退人员工资7.2633万元,绩效工资244.6461万元,乡镇补贴19.0382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30.887万元,医保费133.52539万元,生产人员生活补贴17.222万元,住房公积金133.2779万元,共计1100万元。
(四)5个国有林场严格按照《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隆回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隆回县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管理并执行到位。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5个国有林场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各场实际情况将转型专项资金全部投入到位,做到了“不砍树、不卖场、不砸饭碗”,切实做到了“四保”。
(二)5个国有林场经营转型补助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县林业局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有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保障了国有林场在岗管理人员和护林人员的基本待遇。国有林场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切从节约出发,真正做到 “一个钉子一个眼”, 确保了经营转型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优质高效。
(二)保障了林场的正常运转和林区稳定。林场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秀县”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林场生态文明建设。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国有林场全面实行禁伐后,5个国有林场不断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一路攀升,林场处处“青山绿水”。
五、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严重的资金缺口。2011年国有林场转型时,县委县政府核定5个国有林场全额预算拨款人员148人,差额预算拨款人员175人,目前基本支出存在资金缺口927.6648万元,具体如下:
绩效工资88.2256万元,乡镇补贴34.93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41.8386万元,医疗保险42.9055万元,职业年金180.9523万元,生产人员生活补贴22.0661万元,住房公积金36.6284万元,工会经费31.638万元,职工福利费48.4763万元,共计927.6648万元。
(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已明确我县国有林场已由公益二类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维持现状不变。
六、建议
(一)对5个国有林场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经营转型补助专项资金的投入,弥补国有林场基本支出资金缺口。
(二)将5个国有林场做为独立预算单位。
隆回县林业局
2019年8月10日
(审核:田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