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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做好2018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局2018年财政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实施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和国有贫困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及工区改造、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化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共15个项目资金计635.0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377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及工区改造项目205万元(包括:林区道路建设36万元,安全饮水10万元,棚户房改造159万元),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化扶贫项目贷款贴息53.06万元(包括:百山洁具40.64万元,佳鼎木业3.72万元,建兴胶合板4.3万元,鸿利药业4.4万元)。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377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到户;国有贫困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及工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15.69万元,林场自筹10.69万元。目前,林区道路和安全饮水项目已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棚户房改造项目整体进度85%以上,扶贫资金实际支付198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化扶贫项目贷款贴息53.06万元据项目贷款额和时间按贴息标准3%/年已补贴到4家林业龙头企业。
(二)项目预期效益
一是2017年度我县选聘续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377名,严格按照《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选聘续聘,选聘生态护林员377名,其中新选聘生态护林员262人,续聘生态护林员115人,2018年1月23日全部到岗到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购买管护劳务服务,通过巡山护林使贫困家庭每户平均增加收入1万元,直接带动37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二是实施改善国有贫困林场落后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棚户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排除了棚户房的安全隐患,夯实了林场转型升级、林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对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化扶贫项目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可扶持林业龙头企业把产业做大做强,直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辐射带动周边乡镇林农和贫困户增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投入等情况分析
1、2018年2月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林业局 隆回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隆回农村商业银行《关于下达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隆〔2018〕1号)安排我县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377万元,资金涉及24个乡镇37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资金基础部分(70%)按季度打卡到人,绩效考核部分(30%)在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全年补助资金377万元已全部兑付到人。
2、2018年10月隆回县林业局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五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林计〔2018〕14号)安排我县国有贫困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及工区改造项目资金共205万元,项目总投资215.69万元,林场自筹10.69万元。目前,林区道路和安全饮水项目已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棚户房改造项目整体进度90%以上,扶贫资金实际支付198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3、2018年10月隆回县林业局隆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林业贷款贴息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隆林计〔2018〕15号)安排我县1家国家级和3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化扶贫基地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3.06万元,其中:湖南省百山洁具有限公司40.64万元,湖南鸿利药业有限公司4.4万元,隆回佳鼎木业有限公司3.72万元,隆回建兴胶合板厂4.3万元。四家企业林业产业化扶贫建设投入资金4940万元,贴息资金已据项目贷款额和时间按贴息标准3%/年已补贴到4家林业龙头企业。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望云山国有林场石半寺-下湖凼公路硬化项目
1.1实施地点:望云山林场石半寺护林点和下湖凼护林点之间。
1.2建设规模:公路硬化长度610米,宽度4.5米。
1.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6万元,自筹资金1.26万元。
1.4实施情况:已完工
2、望云山国有林场顶山堂护林点棚户房改造项目
2.1实施地点:位于望云山最高峰下首约350米处。
2.2建设规模:职工生产生活房屋一栋,含职工住房和厨房,建筑面积329.4平方米,总层数为三层,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2.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5万元,自筹资金3万元。
2.4实施情况:完成进度85%。
3、望云山国有林场梅家屋场护林点棚户房建设项目
3.1实施地点:位于我场与羊古坳镇刘家排村连接处,小地名,金竹坪,海拔960米。
3.2建设规模:职工生产生活房屋一栋,含职工住房和厨房,建筑面积171平方米,总层数为一层,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3.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万元,自筹资金2.1万元。
3.4实施情况:完成进度90%。
4、大东山国有林场琢垴上工区挡土墙改造建设项目
4.1实施地点:大东山国有林场琢垴上工区。
4.2建设规模:工区前后挡土墙建设148立方米、前坪硬化30立方米。
4.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万元,自筹资金0.13万元。
4.4实施情况:已完工
5、大东山国有林场场部安全饮水建设项目
5.1实施地点:大东山国有林场场部。
5.2建设规模:修建蓄水池2座、铺设水管管道350米。
5.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万元,自筹资金0.1万元。
5.4实施情况:已完工
6、木瓜山国有林场场部安全饮水建设项目
6.1实施地点:木瓜山国有林场干山、画眉山工区。
6.2建设规模:修建蓄水池4座、铺设水管管道1000米。
6.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万元,自筹资金0.15万元。
6.4实施情况:已完工
7、木瓜山国有林场干山工区改造建设项目
7.1实施地点:木瓜山国有林场干山工区。
7.2建设规模:道路硬化70米,前坪硬化400平方米。
7.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0.09万元。
7.4实施情况:已完工
8、木瓜山国有林场大岭上工区挡土墙改造建设项目
8.1实施地点:木瓜山国有林场大岭上工区。
8.2建设规模:工区挡土墙建设381立方米、土地平整1050立方米。
8.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6万元,自筹资金0.18万元。
8.4实施情况:已完工
9、白马山国有林场长界工区棚户房建设项目
9.1实施地点:白马山国有林场长界工区。
9.2建设规模:职工生产生活用房一座,主体三层,建筑面积332.7平方米,砖混结构;前坪硬化30平方米。
9.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5万元,自筹资金3.8万元。
9.4实施情况:已完成工程进度85%。
10、白马山国有林场分水界工区棚户房建设项目
10.1实施地点:白马山国有林场分水界工区。
10.2建设规模:工区棚户房改造42平方。
10.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万元。
10.4实施情况:已完成工程进度100%。
1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
11.1实施地点:24个乡镇。
11.2补助人员及标准:377人,10000元/人年。
11.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77万元。
11.4实施情况:已100%兑付到人。
12、林业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化扶贫基地项目贷款贴息
12.1实施地点:湖南省百山洁具有限公司、湖南鸿利药业有限公司、隆回佳鼎木业有限公司、隆回建兴胶合板厂等四家林业龙头企业。
12.2贴息标准: 3%/年。
12.3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3.06万元。
12.4实施情况:湖南省百山洁具有限公司40.64万元,湖南鸿利药业有限公司4.4万元,隆回佳鼎木业有限公司3.72万元,隆回建兴胶合板厂4.3万元,已100%补贴到林业扶贫项目实施企业。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隆回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隆政发〔2016〕11号)和《隆回县关于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隆扶组〔2018〕12号)的文件要求,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优质、高效。2018年我局统筹整合扶贫资金635.06万元已按文件要求的使用方向落实到位,其中:用于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377万元;用于国有贫困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及工区改造项目205万元(项目总投资215.69万元,林场自筹10.69万元);用于林业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化扶贫基地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3.06万元(湖南省百山洁具有限公司40.64万元,湖南鸿利药业有限公司4.4万元,隆回佳鼎木业有限公司3.72万元,隆回建兴胶合板厂4.3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履行相关财务手续,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隆扶组[2018]34号》、《隆政办发[2016]41号》、《隆扶组[2018]8号》文件要求,严格项目实施,按照“申请项目-制定实施方案-项目审批-项目公开公示-招标-签订招标施工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公示-工程款支付-验收报告”进行组织实施。一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我局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20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发布,提高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项目实施主体在扶贫项目所在村(国有林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求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扎实履行监管责任。我局按照县扶贫攻坚指挥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对项目实施前、中、后进行现场核查,做到项目监管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督”。我局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给扶贫资金监管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施工质量,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我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加强施工监督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我局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实施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工作,自查重点一是项目公告公示情况;二是项目履行招投标制度情况;三是依据实施方案,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自查完成后,写出自查报告,连同验收申请,报县林业局申请项目验收。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成立联合验收小组,项目验收采取实地测量的方式,据实计算实物工程量,形成林业项目竣工验收单,验收结论经参与验收的小组成员同意并签字负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贫困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扶贫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国有贫困林场落后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棚户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排除了安全隐患,夯实了林场转型升级、林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林场道路硬化建设
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狠抓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排除了道路滑坡安全隐患,解决了林场职工生产生活出行困难,交通方便可以节约受益林场职工劳动力成本3万元,惠及职工6户19人。
2、林场安全饮水工程
新修蓄水池6个,铺设饮水管道1350米,水质符合相关要求,解决了林场职工的安全饮水问题,饮水方便可节约每户劳动力成本0.1万元,惠及3个工区21户70人。
3、林场棚户房改造建设
严格控制成本、厉行节约,狠抓工程质量,改善了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排除了棚户房坍塌的安全隐患,惠及5个工区31户112人。由于林场棚户房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在2018年10月、实施地点在高寒山区,工程进度滞后,目前工程进度85%,力争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全部任务。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一是有效增加农村就业机会。近2年来,全县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有劳动能力人员就地转化为生态护林员754人次,增加农村就业岗位754个。二是有效带动贫困人口脱贫。通过中央专项资金购买管护劳务服务,通过巡山护林使贫困家庭每户平均增加收入1万元,带动754户贫困户脱贫,实现了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三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县通过选聘一批生态护林员,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有效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了长江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的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四是有效增强村级管理力量。生态护林员不仅要保护森林资源,还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环境整治等工作,为村级管理增加了力量,促进了当地新农村建设。
(三)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化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积极扶持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发展,依托企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问题,整合贫困户特色林产品,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积极探索林业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四家企业林业产业化扶贫建设投入资金4940万元,贴息资金已据项目贷款额和时间按贴息标准3%/年已补贴到4家林业龙头企业。项目实施促成企业与贫困户签订3年利益联结机制合同,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38人,人均年增收22800元;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增收1540人,人均年增收1500元;改善土地、植被生态环境面积9100亩。
五、存在的问题
2018年实施的林场工区改造项目,目前尚有顶山堂护林点改造、梅家屋场护林点改造、长界工区改造建设等3个项目进度滞后,主要原因是:
3个项目均位于林场中上部,海拔高。项目实施时间是冬季,气候条件差,2018年11月-2019年2月雨雪、霜冻天气多,为确保项目质量,雪、霜冻天气期间不便于施工,从而影响了施工进度。
2019年开春后,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全部任务。
六、有关建议
加大对贫困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着力补齐林场基础设施落后的短板,促进林场转型升级发展。
隆回县林业局
2019年3月22日
(审核:田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