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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关于发放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的通知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关于发放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135 发文编号: 隆财农指〔2015〕14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7-01-0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5-07-2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乡镇财政所、林业站、农村信用社及各国有林场: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的发放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上级安排我县2015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1452.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714.23万元,省级财政738.63万元)的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补偿面积与金额详见附件1与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政策,规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发放标准和范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是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用于国有公益林管护补助和集体、个人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的资金。各乡镇及国有林场要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明确补偿对象和范围,严格执行补偿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变更补偿对象、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

1、补偿对象和范围:严格按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方案中规划的对象、范围、面积(已批准退出公益林建设与征占用的公益林除外)实施,核定的补偿单位、面积、金额一律不得变更。

2、补偿标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的通知》(湘财农指〔2015〕50号)文件的规定:国有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0元(其中:省级提留每亩0.25元,林场管护补助每亩9.75元);集体与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支出分为经济补偿和管护补助,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7元(其中:省级提留每亩0.25元,集体与个人的经济补偿14.5元,县统筹护林支出1.5元,县统筹用于公益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等支出0.75元)。

二、明确职责,理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发放操作程序。各乡镇财政所、林业站和农村信用社做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乡镇各相关部门均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以下程序操作,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发放工作圆满完成。

1、国有公益林管护补助的发放。由各国有林场根据县下达的计划,开具财政统一收款收据,填写《隆回县非实物工程量专项资金审批表》,报县林业局初审,经县财政局核批后,再到县林业局财务股办理报账付款手续。

2、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的发放。乡镇林业站根据公益林区划界定范围将面积落实到村(场)、组及山场小班,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各村、组将面积落实到户,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无误后,交林业站造具《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名册》(见附件3)和《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5年8月20日前交所在乡镇财政所审核,乡镇财政所在2015年9月5日前将基础数据录入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财政补贴子系统,打印《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名册》纸质报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县林业局资源股与县财政局农业股。属于农户个人的由信用联社在2015年9月20日前录入“一卡通”发放;属于集体的直接拨付到该单位所在乡镇财政所的账户。

3、县统筹统一护林资金的使用。专项用于公益林护林员的劳务报酬。各乡镇要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14〕60号)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护林方案,落实管护措施,聘请护林人员。护林员报酬与管护工作绩效严格挂钩,实行年度考评、优胜劣汰,每年由县林业局按考核情况造具花名册支付劳务报酬。护林员管理参照《隆回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县统筹公益林项目经费资金的使用。专项用于公益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经费支出。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拟定资金使用的初步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账付款手续。

三、严明纪律,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按时足额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发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将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基金管护费在2015年9月20日前发放到位。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严把“审核关”、“公示关”和“审批关”,切实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严禁贪污、滞留、挪用、抵扣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严禁集体代领或他人代领。县财政局、县林业局与县农村信用联社对各乡镇的兑付情况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违纪行为,除曝光批评外,并视情节轻重,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隆回县2015年度公益林面积统计表

2、隆回县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使用计划表

3、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名册

4、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汇总表

隆回县林业局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
隆回县2015年度公益林面积统计表
单位:亩
统计单位总面积国家级省级
隆回县902451487216415235
桃洪镇29626236835943
小沙江镇45448 45448
金石桥镇24209 24209
司门前镇416511567525976
高坪镇10102 10102
六都寨镇560913560520486
荷香桥镇6083159855976
横板桥镇32525310451480
周旺镇26486168089678
滩头镇28441232715170
麻塘山乡10972 10972
虎形山乡50287 50287
鸭田镇8005 8005
大水田乡31200164429556
羊古坳乡6971 6971
罗洪乡4105 4105
七江镇1164340207623
荷田乡29516203789138
石门乡22679211751504
西洋江镇480923416313929
雨山铺镇366232443412189
南岳庙镇39190329316259
山界乡25772198515921
三阁司镇51527417479780
北山镇38834300788756
岩口镇47713464441269
白马山林场27524 27524
望云山林场28587 28587
大东山林场14323177112552
木瓜山林场76325717061
九龙山林场584620673779
附件2:
隆回县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使用计划表
单位:亩、元/亩、元
项 目补偿单位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
小计国家级省级
合 计全县合计902451487216415235 14528600
集体与个人小 计81853948280733573214.511868815.5
集体与个人经济补偿桃洪镇29626236835943429577
小沙江镇45448 45448658996
金石桥镇24209 24209351030.5
司门前镇416511567525976603939.5
高坪镇10102 10102146479
六都寨镇560913560520486813319.5
荷香桥镇6083159855976882049.5
横板桥镇32525310451480471612.5
周旺镇26486168089678384047
滩头镇28441232715170412394.5
麻塘山乡10972 10972159094
虎形山乡50287 50287729161.5
鸭田镇8005 8005116072.5
大水田乡31200164429556452400
羊古坳乡6971 6971101079.5
罗洪乡4105 410559522.5
七江镇1164340207623168823.5
荷田乡29516203789138427982
石门乡22679211751504328845.5
西洋江镇480923416313929697334
雨山铺镇366232443412189531033.5
南岳庙镇39190329316259568255
山界乡25772198515921373694
三阁司镇51527417479780747141.5
北山镇38834300788756563093
岩口镇47713464441269691838.5
统一护林全县统筹8185394828073357321.51227808.5
项目建设全县统筹8185394828073357320.75613834
国 有 小 计839124409795039.75818142
国有管护补助白马山林场27524 27524268359
望云山林场28587 28587278723
大东山林场14323177112552139649.5
木瓜山林场7632571706174412
九龙山林场58462067377956998.5

附件3:
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名册
单位:亩、元、元/亩
村 组姓名(单位)事权等级面 积补偿标准金额一卡通账号身份证号备注
国有集体个人
           
           
           
           
           
           
           
           
           
           
           
           
           
           
           

附件4:
隆回县2015年度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资金发放汇总表
乡(镇) 发放时间: 年 月
村别补偿面积(亩)补偿资金(元)备注
合计国家级省级
      
      
      
      
      
      
      
      
      
      
      
      
      
      
      
      
      
      
      
      
      
      

2015年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统计表

(审核:田晨阳 易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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