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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隆财农〔2017〕58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国有林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农指〔2017〕179号)精神,省财政厅安排我县2017年中央财政国有天然商品林第二批管护资金3.09万元(详见附表),请相应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30207森林管护”,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的管理,全面履行项目验收与报账审批制度,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安全,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附件:隆回县2017年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隆 回 县 财 政 局 隆 回 县 林 业 局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隆回县2017年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单位:亩、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 |
2017年第一批 下达补助面积 |
2017年第二批 下达补助面积 |
补助资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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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637 |
980 |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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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山林场 |
6875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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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云山林场 |
980 |
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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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山林场 |
1225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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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山林场 |
2537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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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田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