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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县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2〕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8〕44号)的要求,我局对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659万元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优”,现就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县财政安排我局森林植被恢复费659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和恢复森林植被,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古树保护、林区道路、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森林城市和资源管护等林业发展支出。
(二)项目效益情况
紧紧围绕“生态秀县”战略,结合创建森林城市,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加大造林绿化力度,让隆回更绿。实施 “四边”造林和四旁植树,做到宜绿即绿、能绿就绿,让隆回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二是打造“美丽乡村”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让宜居环境更美。三是致力林区道路建设,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改善林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应急能力。四是助力林业产业发展,辐射带动林农脱贫致富。五是着力魏源湖湿地保护、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森林植被恢复费投向结构合理,资金拨付及时,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核算及时,项目安排、计划下达、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规范。
(一)项目资金到位、投入情况
2021年,我局森林植被恢复费65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用于我县林业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具体来源如下(单位:万元):
年 度 |
资金指标号 |
资 金 |
备注 |
|
小计 |
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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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隆财建单〔2021〕48号 |
659 |
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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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小计 |
659 |
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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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项目安排
2021年8月24日隆回县财政局、隆回县林业局联合行文安排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8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单位:万元):
行文时间 |
计划文号 |
资金 |
支撑内容 |
备 注 |
2021年8月24日 |
隆林规〔2021〕8号 |
800 |
调查规划设计111.78万元,2021年春季造林苗木费65万元,创建森林城市花门至南岳庙道路绿化114.82万元,城区和街道绿化、村部和河道、造林抚育、古树保护、森林资源管护及植物园造林136.79万元,项目未建设费用退还219.51万元,林区道路42.1万元,湿地保护、规划设计、森林防火、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及病虫害防治1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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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使用情况
因所有植被恢复费都在“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植被恢复费”中核算。2021年我局植被恢复费安排800万元(其中县级专项安排659万元,上年结存141万元)。已累计拨付使用683.18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做到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支持内容,达到专项资金预期的效益目标。
2、资金发放方面。我局加强了对资金的管理,全面履行报账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21年,我局安排植被恢复项目资金800万元,项目组织严格按文件下达计划的内容、规模和标准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安排经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商县财政局同意,规划财务股负责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计划下达,相关业务股室负责项目设计规划、核查验收、监督落实等管理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规范使用,严格监管,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效益,促进林业事业发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造林绿化质量显著提高,林业资源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隆回县林业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