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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全县旅游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编制年度宣传促销计划,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旅游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三)培育、完善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我县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各乡(镇)旅游工作。
(四)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和行业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申报以及旅游度假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批和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申报与复核工作;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有关机构开设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县旅游局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市场开发股、行业管理股。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旅游局编制人数为9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15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44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总额249.6673万元,属全额财政预算拨款单位。
(二)支出预算,16年年初预算249.6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6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851万元,专项商品服务支出12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49.66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9.66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60万元(农家乐扶持15万元,美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建设10万元,旅游厕所申报和奖补5万元,重点项目发展经费30万元),行业管理9万元(旅游市场专项整治6万元,旅游安全检查应急管理3万元),宣传促销25万元(参加国际旅游交易会3万,省旅游局“两节一会”5万元,大崀山、大梅山文化旅游促进会10万元,5.19旅游日宣传活动2万元,市级打捆宣传5万元),申报、创建和营销(湖湘风情文化旅游小镇)15万元,省市县旅游导游人才培训3万元,旅游商品开发含旅游创客营地建设3万元,旅游招商及花瑶旅游遗留问题处理5万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21.2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支出预算为9.2万元,(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为12万元。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县旅游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296671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县旅游局单位采购预算总额3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91418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311195元,其他价值180223元。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