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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我单位职能职责:
(一)民族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监督落实。
2.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与共同繁荣,维护社会稳定。
3.研究全县民族工作发展战略,制定全县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承办民族地区事宜;负责少数民族专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开发民族旅游资源。
4.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事业的发展。
5.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6.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使用,把握少数民族宣传导向。
(二)宗教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查宗教政策的文章、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3.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4.依法管理全县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宗教人员的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输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5.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
我单位机构设置:我单位是政府办内设机构,加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人数为6人,实际人数7人,其中在职6人,离退休1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0人,房屋面积148.7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
(一)收入决算:2015年年终收入决算数为296608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089元,农林水支出1050000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年终收入支出决算数为296608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089元,农林水支出1050000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99808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8089元。
(二)项目支出:196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000元,农林水支出1050000元。
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117557 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43元元,基本持平。
2、2015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共组团 0 个,共 0 人。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 辆,其中,今年属新购置的 0 辆。
4、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 120 批次,总人数 360 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5年_民宗局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1916089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638712元,增长50%。
七、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2016年7月17日
( 一审: 二审: 欧阳川月 三审: 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