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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塘山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件名称: 麻塘山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42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麻塘山乡
发文日期: 2021-05-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5-22 有效期: 永久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生命安全,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乡属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单位是本辖区内的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学校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村、单位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乡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学校安全事故是指:校舍安全、集会与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劳动安全事故、教学实验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保卫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地震及自然灾害事故等。
三、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本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罗小艳
副组长:袁  堃 刘小波  刘定贤  刘生辉  彭丽梅
  奉  勇  匡向阳(常务)  蒋朝霞  廖丽兰
  张  成  陈  沫
成 员:刘  旭  张滔岳  廖爱民  易  卓  黄  磊
邹洪波  胡卫彪  孙志荣  王玲花  胡译波 
杨思源  阳恩飞  
  1、研究确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乡长宣布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4、向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乡安办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乡学校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乡学校及周边安全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事故情况。
  5、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完成乡安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
  1、负责本辖区内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检查督促有关办公室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学校秩序等工作。
   (四)乡学校及周边安全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应急办牵头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乡社会事务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学校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学校及周边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党政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的村、单位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乡安办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应急牵头负责,有关办公室配合,应急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乡安办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办公室,由乡安办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各办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乡安办的要求,对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乡安办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学校安全事故,由乡安办向乡党委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乡党委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乡党委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单位在乡安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村、单位,要按照乡安办的统一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必须从全乡出发,服从乡安办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发布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乡安办的同意后,由乡安办会向社会发布。各有关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乡安办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办公室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乡安办参与对村、单位的学校安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对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村、单位应当保障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它事项
  (一)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审核:麻塘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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