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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2017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20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8-11-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11-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概况

隆回县民政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性社团和委托代管的全国、全省、全市性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年检,依法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社会团体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按权限和程序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

(三)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主管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及军属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管理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散居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查核、统计、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全县救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主管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协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十)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界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察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福利设施标准。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行业管理。

(十五)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收养儿童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县内收养登记工作。

(十六)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县老龄工作的规范文件,编制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终决算数为22353.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车运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抚恤对象、退役军人、孤儿等对象生活补助,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对象等救济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等医疗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终决算数为1757.6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及用于社于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

1、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3.43万元。

2、2017年我单位人员没有因公出国(境)。

3、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今年没有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2.34万元。

4、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1.0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民政基础得到不断夯实。一是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45张,投入建设资金2117万元(包括民间投资)。其中魏源老年公寓新增床位240张,光荣院(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床位75张;周旺邓家村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床位6张;虎形山瑶族乡富寨村等级8个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床位24张,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达到年初目标任务的170%。二是加快推进总投资1000万元的隆回县儿保中心和救助站建设,目前已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三是争取到儿童福利院、救灾仓库和县殡仪馆升级改造3个重点项目,以上几个项目到位省市资金共计530万元,目前县殡仪馆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儿童福利院、救灾仓库主体工程已经竣工。

(二)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援。一是扎实地开展了春荒冬令救助工作,共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补助资金400万元,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较好地保障了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基本生活。二是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县灾害频发,特别是暴雨、洪涝、泥石流及旱灾对我县灾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全县共受灾人口165642人次,倒塌房屋176户395间,严重损坏房屋612户1232间,一般损坏房屋2440户4505间。每次灾害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灾置群众,安置灾民生活。共发放救灾衣被2600多套,发放救灾帐篷25顶,救灾资金970万元。三是于5月12日、10月13日在县城九龙广场开展了防灾减灾大型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台和图片展版,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积极推进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在南岳庙镇南岳庙社区创建湖南省综合减灾社区,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广大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熟悉防灾避灾场所,加强应急逃生技能训练。五是扎实有效搞好全县灾后重建工作。今年5月11日、5月23日、5月31日至6月1日以及6月22日至7月1日的4次强降雨形成的洪灾对我县居民住房造成了严重损失,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核定292户灾后重建、1045户灾后维修,目前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92%。六是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村(居)明确一名固补干部为灾害信息员的信息网络,建立了以乡镇为主导、村(居)为主体,纵向连接县、乡镇、村,横向连接县直各部门单位的灾害信息员队伍。七是组织防汛救灾知识培训和实地演练,4月6日-9日、11月8日-10日,分2批组织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工作人员在县委党校进行救灾业务培训,5月12日在北山镇举行防汛救灾演习,全县26个乡镇和部分村都以各种形式组织防汛救灾演练、地质灾害演练。

(三)切实抓好兜底保障工作,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认真做好各项救助资金的审核、审批、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8432.53万元、城市低保245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598万元。二是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和“回头看”工作。在动态管理中共排查复核农村低保对象43543户50814人,其中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918户5235人。通过精准认定,现有农村低保对象19092户28019人,其中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261户3150人;共退出农村低保对象24451户22795人;共退出兜底脱贫保障687户2157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627户1629人;新增兜底保障31户72人。三是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和脱贫攻坚政策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15982户2417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保障对象,有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四是认真进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镇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66元/人月、172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984元/人季,提标幅度都达到10%以上。四是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至11月底,共救助663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955万元。五是明确了残疾人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407万元。六是进一步建立“救急难”机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00万元。

(四)切实抓好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优抚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拥军优属。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了驻隆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代表座谈会,对驻隆部队、重点退役军人、特困优抚对象和重点维稳对象代表进行了大范围的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83.22万元;在清明节和烈士公祭日开展了祭英烈活动,并对全县的烈属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4.4万元;发放军属光荣牌676块。二是及时准确发放抚恤补助。由农商银行通过惠农补贴卡直接发放上半年各类抚恤补助经费2579万元,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18余万元,下半年各类抚恤补助和门诊补助经费2700余万元;开展全面督查,实行资金跟踪管理,确保优抚资金发放及时准确;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分年龄段、按比例抽取的方式,对全县21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核查。三是评残提残和办理带病回乡工作程序规范。按照个人申请、优抚股初审、乡镇呈报、县局审核、市局复审、送检鉴定、上报审批的程序,为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定了残疾等级,为103名在部队服役期间身患慢性病的军队退役人员办理了带病回乡评定手续,为1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办理了新增或提残手续。四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有力。继续按照“政策减免、住院保险、大病救助、门诊补贴、临时救济”的总体思路,推行抚恤补助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80余万元;先后5批次共组织近300名重点优抚对象到邵阳老年病医院、市光荣院进行短期疗养;组织了5名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到省荣军医院进行疗养;协助市优抚医院先后到周旺镇、金石桥镇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巡诊;协助省荣军医院到虎形山瑶族乡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巡诊,免费为重点优抚对象累计发放了近5万余元的药品。五是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序推进。启用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目前已入住了12名对象,运行及管理正规有序;烈士陵园建设管理科学有序,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植树绿化,改造了陵园内的排水系统。六是解困维稳工作成效明显。以“四帮”、“双带双促”活动为抓手,积极选树典型,借助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了岩口镇一等功臣黄鑫的先进事迹;在全县开展了“双带双促”十佳退伍军人评选活动,并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和天下隆回微信公众号进行了专题系列报道,马志青被省双拥办评为“最美军嫂”;在全市“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演讲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安置工作。一是有效完成信息采集。完成了1978年至2014年从部队转业退伍符合安置条件的3400余人近16万条数据信息进行采集。二是依法依规落实政策。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年初完成2014年度76名转业士官安置,4月底完成2015年度及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61名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并足额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适时启动了2017年安置工作,预计在12月底安置到位。三是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加强调查核实、政策解释和说服教育,及时请示汇报,较好地做好了安置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四是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五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6月份接收转业士官67人,9月份接收自主择业退役士兵276人,边接受边宣传边培训,选送了222人参加驾驶技术培训,确保教育培训知晓率100%。

(五)切实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持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全县572个村(居、社区)已于6月28日全部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其中换届选举的村民委员会514个,全部实行直接选举,直选率达100%;社区居民委员会58个,实行直接选举有41个,实行间接选举有17个。组织意图得到全面实现,为全县基层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积极排查并及时化解、妥善解决并村和换届矛盾稳患、遗留问题2起。二是持续推进美好社区建设。投入250万元再建5个美好社区,预计在2018年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投资50万元建设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四是制定了街道命名和小街、小巷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案,现正在实施,预计在12月底完成。五是完成了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前期报批和相关准备工作,争取12月底完成申报审批工作。六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标准化稳步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外业信息采集以及内业入库工作,共采集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等11大类初稿信息数据20924条,标注1:5000工作草图474张,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现正进行成果转化利用。七是巩固平安边界创建成果。不断加强界线界桩的管理,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六)切实抓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得到有效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管理登记工作。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相关文件要求,审核登记社团7家,审批登记民办非企业18家。按照国家发改委、编办、民政部有关要求,实施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对登记注册的347家县级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和信用代码换证。二是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登记留守儿童19863人、困境儿童2663人,建立了18个“留守儿童之家”并组织相应村(居)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留守儿童联谊、“义卖助学文明创建”、“爱心汇聚,悦读共赏”等活动8起,共募集善款50多万元,接受捐赠180万元。三是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750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740人给予救助,接护送救助人员返乡338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未满十八岁的艾滋病患者按照每人每月600元存折汇款的方式发放补助。五是出台了《隆回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和开展失能失智老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救助贫困精神病人830人,救助费用400多万元,对予以救助的精神病人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六是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共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0例。七是认真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00对,办理离婚登记1960对,补办结婚证2200本(1100对)。按省级文明服务窗口要求,对婚姻登记中心进行重建,新结婚窗口、离婚窗口、宣誓室、颁证室,现已投入使用。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市婚姻知识抢答赛中荣获一等奖。为32对婚姻当事人免费提供了法律咨询、情感辅导、矛盾劝解等服务。八是认真抓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福利彩票销售的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促进福彩销售,保持彩票销售的良好势头,至11月5日共销售福利彩票2177.4万元,与去年同期增比6.4%。刮刮乐销售138万元。

(七)切实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周旺邓家村日间照料中心,北山镇建塘村(原严塘村)、南岳庙镇花冲村、虎形山瑶族乡富寨村、滩头镇洞木亭村(原洞头村)、司门前镇畲溪村、西洋江三和村(原中车村)、北山镇溪莲村(原抱溪村)、司门前镇学堂湾村村级养老示范点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投入资金52万元,对雨山和石门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改建照料护理床位43张。三是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指标115条,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所有在用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全县养老机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八)切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全县殡葬改革得到有效推进。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与各乡镇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下发《全县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二是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投入60余万元为203多具无名尸体和五保特困尸体买单。三是推出骨灰处理新的服务方式——骨灰寄存,向省民政厅争取资金,新建骨灰寄存堂一座,设置上千个格位,增加火化机1台,新增公墓墓位900多个,均已投入使用。四是不断加大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广播电视、开展活动等方式认真开展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宣传。

(九)切实抓好其它各项工作,各块工作得到统筹协调推进。一是综治、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统战、防艾、禁毒等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二是持续巩固县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扎实开展了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三是信访方面,接待群众来访1762人次,来信310件,收到各级转交及群众投递的信件17件,县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咨询1件,全部答复并办结。年内没有群体性上访和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四是宣传方面,在省、市、县传统媒体和电子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83篇,其中市电视新闻报道5次、县电视新闻报道18次。五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均达100%。

(十)切实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不准及省市县廉政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四提四治”“禁赌限牌”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在传统节日和重点工作节点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廉政警示语642条次。二是开展了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主题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所有干部职工亮身份,所有党员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民政服务事项公开办事流程。三是以医疗救助、老龄办证、信访接待、婚姻登记4个服务窗口为示范点,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学雷锋志愿服务岗,为民政服务对象搭建优质服务平台。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民政系统政策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村(居)干部开展业务培训4场次,培训人员1460多人次,选派47人次干部职工参加省市民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

2017年被评为“市级双文明单位”

、存在的问题

局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不足部分没有填补来源。民政专项经费预算太少,不能确保我局重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支出管理

2、建议县财政加大我局的部门预算

3、建议增加民政专项经费预算。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黎辉云 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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