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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0-0029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
发文日期: 2019-01-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5 有效期: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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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9年度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民政局是隆回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为本辖区机构和公民提供如下服务管理工作:双拥、优抚安置、革命老区、烈编、救灾救济、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大病救助、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社团组织登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慈善募捐、福利彩票发行、光荣院服务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本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

务信息、公文运转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政策调研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考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晋升、评聘审核上报;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县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档案工作;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工作。
    ()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拟订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的审批,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初审。负责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和银行账号备案;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及直管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
    ()社会救助股。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等救助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等救助资金需求计划及其资金分配和管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永久性的社会救助档案;负责受理全县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全县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困难企业的帮扶、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管理、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等儿童福利管理,协调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及其活动。拟订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制度,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民政局单位机关及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社会救助、老区办、救助站、殡仪管理站、福利办等直属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民政局单位编制人数为65人,实际人数138人,其中在职 106人,离退休 32人,遗属补助人数 7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7台,房屋面积14387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民政局单位机关及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社会救助、老区办、军干所、救助站、殡仪管理站、福利办等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1343.3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16万元,增长1.37%,增长原因为正常人员增资增长。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4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343.3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16万元,增长1.37%,增长原因为正常人员增资增长,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32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43.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943.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4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专项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认定、调查、核实等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5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6.1万元、公务用车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各种检查较多,预算安排的公务招待费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隆回县民政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26.7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23.96万元,下降63.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隆回县民政局单位采购预算总额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专用设备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通用设备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家具用具等设备2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736.8931万元,其中:车辆7辆,价值140.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53.20万元,办公家具16.8万元,专用设备53.8元,房屋14387平方米,价值1294.8万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1343.32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1327.3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943.32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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