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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隆回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烟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贵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圾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救助工作。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隆回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下设5个二级单位: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副科)、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副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救助站、殡仪站,另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办事机构2个:婚姻登记中心、儿童福利院。主要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3大类民政业务工作,承担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等困难群体生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关爱保障建设、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难点村治理,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着力推动民间组织、地名管理建设、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管理、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民政财务、法治信访、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设等任务。全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8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3人,工勤人员1人。
乡镇机构改革后,按规定乡镇民政办撤销,其职能划归社会事务办公室,现有25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和25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民政局本级以及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救助站、殡仪站。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3,259.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6万元,减少1.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入和支出中包含部分军干所和军人事务局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36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21.18万元,占98.8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6.09万元,占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3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7万元,占7.46%;项目支出26269.53万元,占92.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755.1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1万元,减少2.16%,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收入和支出中包含部分军干所和军人事务局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2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8%。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9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加快了救助资金支付进度,救济费开支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728.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13.11万元,占97.78%;卫生健康(类)支出12.51万元,占0.05%;农林水(类)支出13.53万元,占0.05%;其他(类)支出589.06万元,占2.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22.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5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27,728.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8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0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年初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项目暂未实施。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73.34万元,支出决算为6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23.54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2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2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96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51.07万元,支出决算为37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4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73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3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24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48.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0.81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49.17万元,支出决算为45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8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1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十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8.98万元,支出决算为58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或上级拨款减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22.4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91万元,减少41.48%,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2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8.67万元,减少68.8%,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3万元,占6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1万元,占35.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422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23.41万元;支出65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58.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2.45万元,增长156.98%。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和预算调整了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8万元,用于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人数156人,内容为城乡低保年审工作、残疾人年审工作、孤儿工作、老年福利工作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隆回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1.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回县民政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我单位绩效情况: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了全县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被授予“邵阳市文明窗口单位”称号,被评为市重点民生实事、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县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公共机构节能、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建设、计划生育、科普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审核支出,确保支出有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民政局 三审: 隆回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