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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回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隆回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烟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圾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救助工作。县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隆回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
所属单位分别是:隆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隆回县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二个单位及正股级二级机构隆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隆回县殡仪管理站、隆回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三个二级单位,按规定设置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县民政局本级以及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救助站、殡仪站。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0270.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59.7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71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1万元,增加4.79%,主要是因为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022年度支出总计20270.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26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6.1万元,增加4.79%,主要是因为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55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0.19万元,占99.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9.58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2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06万元,占9.43%;项目支出18353.84万元,占90.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480.19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884.28万元,增长18.4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186.2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389.54万元,增长7.39%,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4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0.62万元,增长8.44%,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4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97.83万元,占99.76%;卫生健康(类)支出13.3万元,占0.07%;节能环保(类)支出3.5万元,占0.02%;农林水(类)支出31.25万元,占1.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40.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4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追加工作经费缺口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死亡抚恤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2022年解决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15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季度高龄补贴指标使用部分以前年度其他项目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2022年殡葬为民服务事业缺口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支付低保专干劳务派遣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1,9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县级配套重度和困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达资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指标数为1000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8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农村低保补助的时间差。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发生的时间为年末春节期间,支付有时间差。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流浪乞讨支出减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农村特困经费兜底贫困户精神病住院开支和特困对象护理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48.58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年1月发放精简退职人员补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6.1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支付儿童福利院改造项目工程款。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0.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其中从基本支出中列支4.6万元,从项目支出中列支0.95万元),完成预算的68.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91.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减少2.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4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3.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4万元,占67.3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32.6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个、来宾420人次,主要是低保救助接待支出、儿童养老服务接待开支、救助改革调研接待开支、低保工作调研接待开支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主要是救助站专用救助车维修和加油支出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38万元;本年支出14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福彩项目尚未完工报账。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36万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预算弥补上年工作经费缺口,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75万元,用于召开民政精准救助业务培训会议、老年会议、八一会议等,人数225人,内容为精准救助业务培训、老年会议、退伍兵会议等;开支培训费33.36万元,用于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人数572人,内容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98%。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织牢保障之网。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系列文件,调整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提高保障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2022年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4380元/年提高至462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从5694元/年提高到6006元/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基准线为6930元/年,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900元/年、2560元/年、512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均提高到75元/月·人,90-99周岁和100周岁以上高龄补助分别提高到100元/月·人和500元/月·人。农村低保分ABC三档,分别为385元/月·人、235元/月·人和200元/月·人。创新开展了“三联三促”活动,定期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共享数据,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施精准救助、主动救助、动态调整。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因灾因病造成收入明显下降或支出大幅度增加的脱贫户和其他困难群众实施重点救助,防止群众因病因灾返贫致贫,临时救助1.3万余人次。按320元/人的标准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创新救助方式,开展分散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服务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助洁、助医、助行、助餐等服务,打造了“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先进经验已通过了民政部的初审。
2.夯实民权之基。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牵头作用,凝聚部门合力,将“扶贫助残”“河长制”和移风易俗等工作一揽子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村(居)自治章程修订率、法制审核率均为100%。强化了自治、德治、法治工作,指导规范红白喜事理事会、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建设,引导743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全县志愿者和社工达到17万人;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议事协商制度、村(社区)组织任期和离任财务清查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3.合力保“未”。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邀请专家、教授,对全县572个村(社区)的儿童主任和25个乡镇(街道)的儿童督导员进行了培训。购买网上教育平台,对572名儿童主任线上进行儿童工作指导。录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印刷法律法规汇编2200本,宣传折页一万多册发放到了527个村(社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安排的福彩公益金安排的乡镇项目资金,因项目下达到实施验收有一定的工作期限,当年安排的福彩公益金项目本年不能形成支出,看不到福彩公益金使用效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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