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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隆回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隆回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办核定,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
所属单位分别是:隆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隆回县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二个单位及正股级二级机构隆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隆回县殡仪管理站、隆回县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三个二级单位,按规定设置县纪委监委派驻工作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县民政局本级及五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51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6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3600.29万元,主要原因有:上级补助项目收入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51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62.52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360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支出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676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62.5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93.34万元。
2023年预算为979.45万元,2024年预算793.34万元,比上年减少186.11万元,下降19.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4.18万元。
2023年预算为400万元,2024年预算514.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18万元,增长19.01%,主要原因是:增加部门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1000万元,2024年预算为1000万元,同去年相比无增加和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4年预算为1595.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520万元,2024年预算159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增长206.73%,主要原因是:老年福利项目增加部门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为4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40万元,2024年预算为40万元,同去年相比无增加和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4年预算为2845.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2380万元,2024年预算为2845万元,比上年增加465万元,增长19.54%,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提标和享受人员的变化,享受标准已提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895.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1895万元,2024年预算为1895万元,同去年相比无增加和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900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9000万元,2024年预算为9000万元,同去年相比无增加和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320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3200万元,2024年预算为3200万元,同去年相比无增加和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0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100万元,2024年预算为100万元,同去年相比无增加和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550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4100万元,2024年预算为5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00万元,增长34.15%,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享受人员有所变动,标准已提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24年预算为2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48.58万元,2024年预算20万元,比上年减少28.58万元,下降58.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预算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260.00万元
2023年预算为249.2万元,2024年预算为26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有所变动。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93.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6719.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14.1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方面;社会福利支出2635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人福利等方面;残疾人事业支出284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和护理补助等方面;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89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方面;临时救助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等方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方面;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50万元,其中,其他支出750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5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二级机构等六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1.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14万元,下降8.3%,主要是干部职工交通补助纳入人员经费中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人数55人,内容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等;培训费预算5.28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暨移风易俗工作、“三个清单”落实暨村(居)务公开、社工站建设、养老服务等;拟计划举办培训3次;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预算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51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34万元,项目支出26719.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等。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4年隆回县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