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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2024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4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042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9-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9-28
有效期:
长期
2024年度隆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隆回县民政局( 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的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初审。负责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印
章式样和银行账号备案;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五)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做好所属困难企业的帮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管理、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等儿童福利管理,协调推进流浪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收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九)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
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救助工作;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县卫健局负责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编委办核定,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加挂区划地名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8 个股室。所属单位分别是:隆回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隆回县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 2 个副科级单位及隆回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隆回县殡仪站、隆回县救助站 3 个正股级二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婚姻登记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隆回县民政局 2024 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涵盖以上单位。
第二部分 隆回县民政局 2024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隆回县民政局 2024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429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6.34
万元,增长26.1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低保及特困等民政救助等项目资金。2024年支出总计2429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819.06万元,增长25.9%,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低保及特困等民政救助项目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29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2.49万元, 占98.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 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占0%;其他收入307.1万元, 占1.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29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46万元,
占6.36%;项目支出22753.13万元, 占93.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3992.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760.89 万元,增长 24.76%,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低保及特困等民政救助项目资金收入。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992.49 万元,上年相比,增加 4760.89 万元,增长 24.76%,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低保及特困等民政救助项目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3427.8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4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339.86 万元,增长 22.74%,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低保及特困等民政救助项目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427.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万元, 占0.01%;教育(类)支出0万元, 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20.03万元, 占99.11% ,卫生健康(类)支出189.13万元, 占0.81%农林水(类)支出15.64万元, 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4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020.03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23427.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7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0.15万元,支出决算为4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4.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084.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5%,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预算指标调整追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490.7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39.17万元,支出决算为3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86.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97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37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指标调整追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8.17万元,支出决算为
151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指标的调整追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14.9万元,支出决算为77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49万元,支出决算为7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43.04万元,支出决算为49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
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追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198.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医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44.6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支出预算为 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4 万元,完成预算的 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 万元,减少(增长) 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2%,与上年相比减少 0.05 万元,减少 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1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36万元,减少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封存了车辆,从严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64 万元,占 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占 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6个、来宾682人次,主要是低保救助接待、儿童服务、养老服务接待、学雷锋志愿活动、改革调研接待、社会事务工作、低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 2024年 12 月 31 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 辆。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6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4.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31万元,降低16.78%。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4万元,用于召开民政业务会议,人数101人, 内容为民政业务工作等内容;开支培训费3.6万元,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儿童主任培训和全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培训,人数213人, 内容为民政业务培训、儿童主任培训和全县社会工作者职业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89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
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 2024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主要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13大类民政业务工作,承担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等困难群体生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关爱保障建设、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难点村治理,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着力推动民间组织、地名管理建设、福利彩票销售、婚姻登记管理、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民政财务、法治信访、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设等任务。全局在职在岗干部职工6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7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隆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共涉及2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达24299.59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显示,民政局项目执行情况总体优秀,项目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实现了预算执行的全部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效果。隆回县民政局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结论为“优”。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访谈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1.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二是单位自评阶段,根据评价指标细则对预算资金及专项的实施结果进行测评,对资金拨付、支出、使用、监督管理进行跟踪问效,了解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和实施效果;三是定性终评阶段,单位财务负责人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结果及发现。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隆回县民政局2024年度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投入方面:2024年县民政局预算支出24299.59万元,实际支出24299.59万元,执行率100%,得分10分。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4年预算资金相匹配。
过程管理:隆回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各项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功能分类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资产管理方面,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
产出方面:数量指标方面,救助覆盖面年初设定目标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预定目标;质量指标方面,救助对象发放准确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时效指标方面,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效果方面:经济效益指标显示,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年初设定目标为稳步提升,2024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拨付的资金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民政救助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上年年初设定目标的100%,隆回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民政各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设定为95%,绩效考评结果为95%,达到了年初设定目标。
3.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绩效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财务管理等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针对这些问题,隆回县民政局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对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也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二是督促预算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管理,从预算编制开始,做好收集、汇总项目各个阶段的痕迹资料,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提醒和督促
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制定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统筹好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严格筛选项目,把好项目"入口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
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隆回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隆回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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