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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经费;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收费等协议服务的管理监督;负责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二、单位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编制人数36人,实际人数57人(其中,在职54人,离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1200平方,固定资产1250433元。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2242.23万元,比上年增259.97%。总支出2294.02万元,比上年增206.91%。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收入224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7年增1619.34万元。增加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含预算内转一站式医疗救助财政兜底款1500万元,2.因工资的增长增加了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支出229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1.33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2.18万元。与2017年增加支出1546.56万元。增原因: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含预算内转一站式医疗救助财政兜底款1500万元,2.因工资的增长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42.23万元,比上年增加259.9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294.2万元,比上年增加206.9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242.23万元,比上年增259.97%。财政拨款支出2294.02万元,比上年增206.91%。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24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2017年增1619.34万元。增加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含预算内转一站式医疗救助财政兜底款1500万元,2.因工资的增长增加了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294.02万元。基本支出: 2294.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4.2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0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7.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7年减少21.36万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
六、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4万元,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2万元,公务车辆保有2辆),完成预算的97.7%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14万元,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公务接待11批136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6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75.25万元,比2017年决算增加116.05万元,增(减)原因:城乡居民医保两保合一后,参保人数增加,业务量逐步增大,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0项目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50433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335568元,其他通用设备663717元,办公家具141148元,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隆回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 三审: 隆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