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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隆回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全县医疗保障资金筹措、落实医保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负责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上级有关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事业单位——隆回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46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94.54万元,减少87.59%,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将拨入医保基金的款项收支纳入了决算,而本年度没有纳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4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2.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6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77万元,占15.55%;项目支出7144.79万元,占84.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3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694.54万元,减少87.62%,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将拨入医保基金的款项收支纳入了决算,而本年度没有纳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3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754.7万元,减少87.45%,主要是因为2020年度将医保基金的支出款项纳入了决算,而本年度没有纳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3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9万元,占0.01%;卫生健康支出8429.90万元,占99.9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30.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43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74万元,支出决算为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375.68万元,支出决算为37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5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1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5.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19.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3.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7元,增长55.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金省市飞行检查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2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92万元,增长38.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药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37.3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1万元,占62.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15人次,主要是医保基金省市飞行检查和业务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主要是公车保险费、加油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7.54万元,增长121.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发单位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17万元,用于召开医保业务会议,人数1200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推进暨培训会、集中开展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视频会;开支培训费0.96万元,用于干部参加邵阳DIP试点培训、新系统上线培训、医保政策培训、医保基金监管系统及电子档案系统等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新医保系统上线培训等;没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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