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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文件名称: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5-0020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机构概况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4-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4-09 有效期: 长期

机构名称: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人:胡国胜

机构地址:隆回县桃洪东路1

邮编:422299

电话:0739-8959002

邮箱:lhxybj@163.com

上班时间: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全县医疗保障资金筹措,落实医保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负责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上级有关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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