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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流程
文件名称: 隆回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流程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6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机局
发文日期: 2016-09-0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9-07 有效期: 长期公开

1.机具选型

申请人根据补贴目录和补贴额度一览表自主选择机型。

2.报名登记

申请人到乡镇农机站领取购机补贴申请表,所在村、乡(镇)农机站审核签字,公示。

3.购机申请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农机局申请购机,农机局审核后办理补贴手续,公示无异后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4.自主购机

申请人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经销商打印“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开具全额发票。

5.申请兑付补贴资金

每月1—10日购机者持购机发票及购机者银行存折(卡)到农机局申请兑付补贴资金。

6.核实机具

县农机局收到购机者报送的补贴资金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完成机具核实。

7.申请结算

县农机局对核实无误农民提交的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检查无误汇总后向县财政局申请结算资金。

8.资金发放

县财政局20个工作日内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卡通或单位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字样。

(审核:姚建龙 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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