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巜关于下达2018年度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8)143号)文件精神,现将上级核定我县的家庭农场140户(其中2014年42户,2015年56户,2016年42户)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约标准给予补助,耕地面积不超过200亩(含)以上的最高限额补贴2万元,2018年度应补贴资金73.8万元。根据《湘农联(2016)102号文件精神,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粮食生产的给予补助,通过我局对2018年40家家庭农场进行核查,符合补助要求的7家,没有从事粮食生产的25家,停止运行的10家,2018年实际应发补助资金12.163万元,以“一卡通”的方式补助到每户省级家庭农场,资金分配表及停发表见附件。
附件:隆回县2018年度省级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分配表
隆回县2018年度省级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停发表
隆回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隆回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4日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陈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