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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村能源办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02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
发文日期: 2017-01-0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7-1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 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农村能源办成立于2003年2月(隆编发〔2003〕6号),为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2015年12月机构改革,降为副科级单位。隶属农业局二级机构,内设综合股、农村能源股、农民素质教育股3个职能股室,主管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指在农村开发利用的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微水能、地热能等非石化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和器材管理,搞好农村沼气建设及城镇污水厌氧净化技术的推广与管理,完成省市下达的沼气池、省柴省煤灶及其它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开展农民技术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市里搞好中级工的考核发证工作。

二、 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编制人数为8人,实际人数13人,其中在职12人,退休1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0人,租用房屋面积181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只有本单位机关。

(一)收入决算,2015我办总收入3387716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93916元,上级专项资金1843800元,本级专项资金650000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总支出3387716元,其中,基本支出893916元(工资福利支出827371.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16.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428元)。项目支出2493800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一)基本支出:893916元。(二)项目支出:2493800元。合计共支出3387716元。

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06331.1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61694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群众路线教育以来,各级公务接待减少;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5年公车维护费为44637.11元。

2、2015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情况。

3、2015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39批次,总人数为712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决算使用情况

201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决算支出893916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65160元,增长19%。

七、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5年决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农村能源办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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