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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1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农[2011]1557号)文件规定,我县2011年度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000口,争取中央投资200万元,补助2000元/口。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沼气池建设主要分布在六都寨以南(除山界回族乡外)的13个乡镇。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技术补贴(沼气技工工资)600元;灶具及配件554元(其中招标材料278.39元;统购材料275.61元);永久性标志及书籍费16元;现金补贴830元;现工程已完工,正在验收之中,待项目农户"三改"到位及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后再逐户发放。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农[2011]2028号)文件规定,我县2011年度建设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50处,争取中央投资36万元,补助7200元/处(包括技工工资和沼气器材),待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后,进行项目验收、报账,结算后将剩余资金发放到各项目建设户。
( 一审: 二审: 三审: 肖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