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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15年度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资金计划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15年度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资金计划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0030 发文编号: 隆财农指〔2015〕9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9-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5-09-11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县农村能源办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5万元。现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请各有关单位相应增列201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县财政安排的农村沼气和能源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5万元(见附表)属于县本级重点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逐项审批,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的重点监管办法。

二、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供手续齐全合法的有关付款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项目实施的进度资料、支付证书、费用单据等,填写专项资金结算报账审批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因情况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该专项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项目还没有实施完毕,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用于项目支出;如项目已完成,结余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不再结转。

五、年终应专项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

附件:隆回县2015年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经费安排计划表

隆回县财政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

隆回县2015年农村能源体系建设经费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内容

金额

1

农村能源业务经费

农村能源办

项目申报、设计建档、会议、建后服务管理、迎检招待、项目验收、车辆油料及差旅开支、

提高农村两女户及独生子女户建沼气池及太阳能热水器补助标准500元/户、沼气技工培训

及农民素质教育经费等

13.5

2

综合治理、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及考核兑现

农村能源办及

周旺镇、石门乡

周旺镇居委会油茶、石门乡大塘铺村辣椒示范点建设及综合治理等目标考核兑现

13.5

3

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能源办

更换电脑2台,手提1台

2

4

农村沼气建后管护费

各项目乡镇

沼气技工

沼气建后管护(20元/口)

22

5

大病池维修基金

全县各乡镇

大病池维修、主池维修

10

6

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考核

各乡镇沼气专干

、能源办

项目乡镇目标责任考核

4

 

合计

 

 

65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刘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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