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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16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1-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1-2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隆回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农业局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县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管理。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村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17、依法负责监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负责监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及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8、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负责监管跨区作业证发放;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规划。

19、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20、研究提出县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21、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2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农业局设12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工与科技教育股、综合调研与县域经济发展股、市场信息与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新农村建设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股、粮油作物股、经济作物股、蔬菜股(隆回县蔬菜办公室)、农村第三产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指导股(隆回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隆回县绿色食品办公室)、计划财务与外经招商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局编制人数为45人(含县种子管理站5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6人、县农业产业化服务站7人、县农业执法大队6人),实际人数89人,其中在职58人,离退休27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遗属补助人数13人,现租赁县小水电公司房屋办公,面积约4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农业局机关及县种子管理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农业产业化服务站、县农业执法大队等直属单位,不包括原县农办及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县农科所。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01.98元,同比上年减少40.74元,减少5.4%,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97.78,专项资金拨款10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701.98元,同比上年减少40.74元,减少5.4%,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97.78元,项目支出104.2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01.98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97.78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104.2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5元,主要用于隆回县原种场差额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支出8元,主要用于蔬菜价格补贴;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3元,主要用于农业信息网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2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配套及工作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元,主要用于冬播示范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测监管;执法监管支出9元,主要用于种子市场整顿与检验检测和毒鼠强的整顿;防灾救灾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种子储备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5.2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管理工作。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46.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3元;公务用车费23.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基本和2018年持平。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0.7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07元,减少5.4%。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隆回县农业局采购预算金额65.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5.54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27.5元,其他固定资产178.04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2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投资总额701.98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701.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97.78万元、项目支出104.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2019年度隆回县农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审核: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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