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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农商银行各网点: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湖南省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25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77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2〕17号)和《关于印发<隆回县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财建〔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2022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计划资金予以下达,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县内当年水稻实际种植者,包括早、中、晚稻和再生稻面积,按以下四种类型予以补贴:
1.普通农户。即水稻种植面积<30亩的水稻种植农户。
2.种植大户。即流转耕地从事水稻种植面积≥30亩的水稻种植农户,含自有家庭承包耕地的种植面积。
3.绿色优质稻种植者。绿色优质稻种植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水稻种植品种为省“湘米工程”指定品种或米质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品种(需提供购种凭证);二是水稻种植面积≥30亩的种植大户。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绿色优质水稻种植者(含烟稻轮作晚稻、再生稻和双季晚稻)。按其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追加补贴,含自有家庭承包耕地的种植面积。
4.稻谷品牌建设。结余资金,用于支持县内稻谷品牌创建。
(二)补贴标准。普通农户种植者40元/亩,种植大户50元/亩,绿色优质稻种植者80元/亩。
二、组织申报
要严格按照《隆回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隆财建〔2022〕24号)文件精神,分普通农户,种植大户,绿色优质稻种植者三个类别分别组织申报,要严格遵照执行层层申报、公示、审核的程序要求,确保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
三、发放程序和工作职责
乡镇、村委会负责种植面积的统计、核实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补贴面积的核实、录入、汇总、审核、修改,并向乡镇财政所提供补贴数据、补贴对象基础信息;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审核、修改、变更,协调监督补贴数据的公示、资金发放;农商银行主要负责将稻谷补贴资金按乡镇录入数据通过湖南省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水稻种植户,并及时将发放的数据反馈给县财政、农业部门。
四、发放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明纪律,严防严查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稻谷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行为。不得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或补贴卡)中扣缴农业税费老欠或“一事一议”费用,农户自愿以补贴资金抵缴的,必须由农户亲自到农商银行各网点办理缴款手续。有关单位也必须向农户逐一开具税费清算单或“一事一议”收款收据。开展“一事一议”或农业税费清欠,必须符合农村税费改革时中央和省有关农民负担的规定。不得将补贴资金直接扣减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中应由农民自行缴纳的部分。凡属村(社区)集体所有的补贴必须及时纳入村账管理,不得公款私存。上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责任职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隆回县2022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计划表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农商银行
2022年 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