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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含乡镇餐厨垃圾)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邵市发改法〔2022〕167号)文件精神,经隆回县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特将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含乡镇餐厨垃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须提供资料
1、报名人(委托代理人须委托代理书)身份证复印件;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隆回县办公场所证明;4、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工程建设类或者具备工程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原招标师职业资格)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机构资格审查
(一)代理机构在隆回县有常驻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职从业人员、能正常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有相关的招投标档案资料。
(二)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建设类或者具备工程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原招标师职业资格)。
(三)隆回县发改局招投标办、隆回县财政局采购办从“湖南省住建智慧云官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系统对公司信用度进行查询。发现公司近三年内有失信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或受到相关行业部门处罚,不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对象。
(四)代理机构熟悉电子招标及采购业务。
三、代理机构的产生
根据隆回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含乡镇餐厨垃圾)项目的采购需求,初定政府采购服务项目3000万元,招标代理公司1家,通过对报名参加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现场考察,结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提供的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情况及公司开展类似采购业绩等综合情况,符合条件的代理公司即可入围,入围后进行抽签选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中标人的责任
(一)行政监督部门就当加强对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的规定予以联合惩戒。
(二)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活动中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或者代理行为不规范、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实行记录管理。
根据招标代理活动中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将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五、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2011〕534号》、《发改价〔2003〕857号》、《发改价〔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除收取招标代理费外,不得向中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收取咨询费、报名费、评委工资等额外费用。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七、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隆回县农业农村局三楼313办公室。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3975993692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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