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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增效,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县早、中稻产区遴选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实施主体,项目在新型肥料、无人机撒施肥、无人机喷施叶面肥等环节给予适当补贴。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须自愿参与项目实施,自觉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广应用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技术。
2.实施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
①实施“新型肥料”模式的主体:需是本县辖区内连片种植水稻面积在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该技术计划补贴总金额30万元,补贴标准不超过新型肥料成本的20%(有关新型肥料须取得肥料登记或备案号)。
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撒施肥”模式的主体:需是在县辖区内种植水稻面积在2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或具备实施2年以上经验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该技术模式计划补贴总金额30万元,计划实施15000亩,补贴标准不超过20元/亩。
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喷施叶面肥”模式的主体:需是在本县辖区内种植水稻面积在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或具备实施2年以上经验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该技术模式计划补贴总金额20万元,计划实施20000亩,补贴标准不超过10元/亩。
3.实施主体为合作社、家庭农场或龙头企业的,必须注册满2年且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管理规范。
4.实施主体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无大棚房、非农化、非粮化及耕地抛荒行为,近三年内承担实施过农业或财政项目的必须提供项目验收报告书。实施主体含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已获财政同类补贴支持的不再纳入“三新”集成示范实施范围。
二、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提纲见附件), 申报材料由各乡镇(街道)签字盖章确认申报。
2、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查申报材料、专家评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遴选。
3、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供申报材料、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经乡镇审核签字盖章后,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2026年3月12日17:30前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508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39-8232483。
2026年3月5日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隆回县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
附件:
隆回县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项目实施主体
申
报
材
料
申报主体(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六年 月
隆回县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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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单 位 名 称 (单位申报写单位全称,种植大户申报写种植大户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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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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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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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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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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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类型(请选择一项,打√,下同) |
[ ] 种植大户 [ ]家庭农场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龙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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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如: 镇 种植大户(或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委)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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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建设地点 |
镇 村 组 |
面积规模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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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品种 |
XX 品种亩、 XX品种 、 |
种植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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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年限 |
年 月 日 -- 年月 日,共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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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建设模式(每个经营主体可申报几种模式,请勾选对应项) |
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 |
[ ] |
建设规模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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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撒施肥 |
[ ] |
建设规模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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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土配方施肥+无人机喷施叶面肥 |
[ ] |
建设规模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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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由申报主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土地流转证明、流转地块测量平面图及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其他如绿色食品认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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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承诺 |
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取消隆回县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推进县示范项目补助资格,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项目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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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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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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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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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