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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隆回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隆回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132 发文编号: 隆政发〔2019〕29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12-25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9-03-31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隆回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隆回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隆回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2019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为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出列,贫困县如期摘帽,现结合我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关于隆回县2019年度贫困县脱贫摘帽的实施意见》为总纲领,紧紧围绕“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产业帮扶”这个基本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农业产业扶贫模式和政策支持措施,实现农业产业扶贫全覆盖,达到农业产业发展壮大,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目标,确保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二、工作目标
1、产业扶持全覆盖。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一个扶贫主导产业。每个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参与一个以上产业扶贫项目,享受一轮产业发展财政奖扶。

2、利益联结全覆盖。所有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都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1、实行“一户一策”,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全县以村为单位,每个村设置一名产业指导员,指导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册”建档立卡,指导贫困户因户制宜选择产业,科学发展产业。

2、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实现产业扶持、利益联结两个全覆盖。重点落实好自主发展产业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提供产业帮扶。

3、建立县农业产业扶贫大数据平台,全面及时掌握产业扶贫的最新动态和成效。

4、在9月30日前,完成本方案中规定的各个产业扶贫项目。

5、对标对表,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及考核要求,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农业产业扶贫的任务目标。

四、时间安排

1、制定出台《隆回县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分管产业扶贫的领导和产业扶贫专干进行产业扶贫业务培训。每个村(居)从村固补干部中选聘1名产业指导员,并上报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2019年2月12日—4月10日)。

2、全面摸底调查,落实“一户一策”,建立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组织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落实、发放2019年农业产业扶贫直接帮扶以奖代扶启动资金;完成隆办发〔2018〕90号文件《隆回县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规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奖补验收扫尾工作;每个乡镇落实至少一个利益联结示范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示范基地。(2019年4月10日-4月30日)

3、安排2019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继续实施2018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督促检查“一户一策”落实成效,完成农业产业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2019年5月1日-5月31日)

4、对标对表,组织各乡镇回头看,查漏补缺。两个全覆盖是否100%,产业扶贫资料是否完整,贫困户增收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等。(2019年6月1日-7月31日)

5、对所有的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以及资金拨付等进行全面排查,已完工的按程序及时验收,公示公告,及时付款;未按时完工的倒排工期,确保在201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9年8月1日-9月30日)

6、按照脱贫验收考核标准继续查漏补缺,做好脱贫验收准备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县脱贫摘帽验收考核。(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

五、政策扶持

1、对无劳动能力的无经济收入来源的一类兜底贫困户,从水利扶贫、光伏发电收入资金中安排每人1000元。

2、对劳动能力弱,经济收入来源严重不足的二类、三类兜底贫困户,利用2019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采取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帮扶、直接帮扶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实现增收。

3、对在家有劳动能力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继续实施隆办发〔2018〕52号文件《2018年隆回县农业产业扶贫直接帮扶以奖代扶暂行办法》,通过直接帮扶以奖代扶方式发放人均不超过1000元以奖代扶奖补资金。对于签订一年以上帮扶合同,为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业确定、产中技术培训、产后保底收购等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奖补,对企业奖补标准为100元/户(原县实施的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除外)。

4、对有劳动能力但找不到产业项目的贫困户,继续实施隆办发〔2018〕90号文件《隆回县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主动建立利益联结积极性,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5、实施“一乡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示范基地蔬菜类、水产养殖类面积100亩以上,油茶、茶叶、水稻类面积200亩以上,中药材、水果类面积200亩以上,生猪年存栏在5000头以上,牛、羊年存栏500头以上,且帮扶贫困人口数50人以上,每个贫困人口增收在3000元以上的,每个示范基地奖励5万元。

6、对在产业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产业指导员、产业发展带头人、产业发展优秀志愿者予以奖励和表彰,表彰100人,表彰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工作措施

1、加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行业扶贫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好行业扶贫工作。加强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力量,县农业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7人的农业产业扶贫专职队伍。乡镇(街道)明确分管农业的副职抓农业产业扶贫,每个乡镇配备1-2人的农业产业扶贫专干;每个村配备至少1名产业指导员。

2、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县人民政府安排50万元农业产业扶贫专项工作经费。

3、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全县农业产业扶贫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农业产业扶贫政策制定、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工作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省重点产业及其他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的发放,上报省市资料,迎接国家省市检查和验收等其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资金统筹及工作经费的安排。县扶贫办负责提供农业产业扶贫所需的贫困人口相关数据和审核把关,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监督和验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宣传落实县农业产业扶贫政策,负责自主发展产业贫困户项目实施和验收,配合县做好其他项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负责做好统计报表及资料上报等其他工作。村(社区)负责做好贫困户“一户一策”的建档立卡工作,进村入户指导贫困户发展产业,指导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帮助贫困户选择项目落地,引导贫困户组建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协助乡镇(街道)做好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协助乡镇(街道)填报报表等其他工作。

4、强化工作责任。强化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工作责任,对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评,同时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范畴。

隆回县2019年度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4.1(隆办发〔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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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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