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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公示
文件名称: 南岳庙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3-0018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南岳庙镇
发文日期: 2023-02-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4-17 有效期: 永久

案由:卿笃辉露天焚烧秸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政罚〔 2023 001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卿笃辉

执法部门:隆回县南岳庙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1-28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卿笃辉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了《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属露天焚烧秸秆。根据按照《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处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检讨;

2、处罚款1000元整。

案由:陈阳春露天焚烧秸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政罚〔 2023 002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陈阳春

执法部门:隆回县南岳庙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1-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2023130日,在塘现村10组自家田里焚烧秸秆,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130日立案调查,并于20231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以上事实,有文稿书证、询问笔录、现场拍照等证据证实、认定,违法事实清楚。陈阳春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了《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属露天焚烧秸秆。根据按照《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处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检讨;

2、处罚款500元整。

案由:肖春娥露天焚烧秸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政罚〔 2023 003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肖春娥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1-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2023130日,在塘现村9组自家田里焚烧秸秆,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130日立案调查,并于20231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以上事实,有文稿书证、询问笔录、现场拍照等证据证实、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肖春娥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违反了《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属露天焚烧秸秆。根据按照《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处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检讨;

2、处罚款500元整。

四)

案由:李冬连违规用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政罚〔 2023 004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李冬连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2-1-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当事人2023129日,在芭蕉塘村11组车家冲自家责任田里焚烧秸秆,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129日立案调查,并于2023130 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以上事实,有文稿书证、询问笔录、现场拍照等证据证实、认定,违法事实清楚。李冬连违规用火的行为违反了《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属违规用火。根据按照《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处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检讨;

2、处罚款600元整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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