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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南岳庙乡行政区域内渡口渡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乡渡口渡船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的渡口渡船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条 紧急情况主要是指本乡渡口渡船发生碰撞、火灾以及人员落水等紧急情况。
第四条 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保护乘客、船员及救助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就近救助原则。事发渡口的乡政府、村委会在紧急情况发生后,要迅速作出响应,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统一指挥原则。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由乡政府设立的渡口紧急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任何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二章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乡政府成立渡口渡船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乡长为组长,以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安监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部长、医院院长、各有渡口渡船的村委会主任组成。
渡口、渡船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成员由安监办人员组成。
第六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统一组织指挥全乡渡口渡船应急救援工作:(2)调动全乡资源参与渡口渡应急救援:(3)向上级机关、海事等水上专业应急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4)在海事等专业应急部门未到达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村民、渡工迅速开展抢险自救工作,避免事故扩大。
(5)在上级和海事等专业应急部门到达后,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
第七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编制和修订渡口渡船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的职责;
(3)负责24小时应急值班;
(4)按照事故报告规定向上级及海事等部门报告,并通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第八条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水上抢救组:组长由乡武装部部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水上救援.对落水人员及遇险渡船进行救助。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乡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乡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调集事故或险情的抢险车辆、药品等物质,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乡卫生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医生护士组成,负责派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处理应急事件中的救护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和遇险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其它善后工作。
第三章 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 乡政府、村委会要加强对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坚持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防止紧急情况的发生。
第十条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一条 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应储备相应的救援设备、物资,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 紧急情况报告程序
第十二条 渡口渡船紧急情况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旆,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向乡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也可拔11O或报警(119火警、120救护)报告。
(三)紧急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l、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第十三条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同级应急指挥部成员报告,同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第十四条 渡口渡船紧急情况发生后,渡口渡船的经营人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根据指挥部的指示,立即调动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自理。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十八条 事故现场附近的船只、设施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参与救助,并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预案由南岳庙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南岳庙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电话表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