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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11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2011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5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程招标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5-3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1-09-3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隆回县2011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

招 标 公 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邵阳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农业综合开发2011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2、项目名称:隆回县横板桥镇中低产田改造

3、建设地点:横板桥镇

4、工程内容:水利工程、机耕道

5、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拨款及群众自筹资金

6、建设工期:3个月。中标后7日内开工。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两年来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2009年1月1日以来,参加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财政局、水务局、支农资金整合办、农业局、国土局、烟基办、六灌局、水保局、发改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工程招标,工程造价在20万元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同一投标人限报名一次。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招标工程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招标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招标工程的监理人。

三、招标方法

实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方法为"合理定价,评分入围、抽签中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照片所标注的工程建设项目逐个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5名为中标候选人。通过公示和资格审查,抽签产生中标人。

四、有关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2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30时;

(二)报名地点: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广电大厦六楼)。

(三)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①2009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已竣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封面上必须写明工程已竣工结算)。②与上述合同相符的已竣工工程照片2张(8寸规格),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施工时间××年××月、地点:××乡(镇)××村××地名,并加盖原招标方即甲方单位的公章。合同与照片由监督小组人员到原招标单位复核。③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并在报名处登记联系电话号码。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开工30天后,返回5万元,工程完工后全部返回。未中标者,抽签后3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人进入中标候选人范围后,必须于2011年10月18日17:30时前提交下述资料:①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水利、路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③法人代表证书;④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⑤投标承诺书;⑥资质企业开设银行账户证明(此账户须用于本招标工程资金结算使用)。上述④⑤项不得提交复印件,其它项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上述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禁止投标人报名时以虚假合同或冒用他人工程报名,违者,除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在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标中报名。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或冒名工程报名,违者,三年内不得在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标中报名。

(三)在评委现场评分时,严禁投标人及其利益相关人员进入现场,违者,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8232085

隆回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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