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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板桥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第一批)》(湘农综〔201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度我县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计划管理,确保项目计划任务完成。2011年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改造中低产田0.96万亩,总投资112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87万元(中央财政资金71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7万元),自筹资金142万元。未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
二、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程早日竣工见效。项目实施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项目主体负责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农民自筹承诺制、项目与资金公示制及产权确认制,积极引导农民参与项目建设,增强项目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和工程质量优良。
三、严格项目整合,确保项目工程整体形象。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农民群众实施项目工程的愿望十分强烈,在现有情况下,仅靠农业综合开发一个部门的投入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必须将各种支农资金进行捆绑使用,才能形成项目建设的合力。对此,在坚持项目资金使用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整合国土、烟草、交通、财政、农业等部门单位项目资金3000余万元,共同投入项目区,开展项目区农田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的整体水平和工程建设的运行效益,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级报账。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与完整,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严格建后管护,确保项目区群众长期受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人员,建立管护制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能真正成为项目区群众的永久性受益项目。
附件:1、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表
2、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任务计划表
3、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效益计划表
4、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单
项工程计划表
5、隆回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计划安排情况表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农业 综合开发 资金 计划 通知
隆回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发
(审核:范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