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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县征收局对我乡个别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的通报
文件名称: 关于县人民法院、县征收局对我乡个别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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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8月17日、18日,县人民法院、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局对上升村2组魏××夫妇等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取得了良好效果,社会抚养费全额征收到位。现将征收情况通报如下:

上升村2组魏××夫妇于2010年5月1日违法生育2个小孩,被县法院、县征收局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26000元;马安村6组廖××夫妇于2010年11月5日违法生育1个小孩,因家庭特别困难,其一小孩身患脑瘤多年医治无效死亡,被县法院、县征收局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10212元;建华村2组孙××夫妇于2002年11月24日,违法生育1个小孩,考虑其小孩患有特殊疾病,多次在省城医院治疗,县法院、县征收局依法对其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10000元;双龙村6组肖××夫妇婚外违法生育1个小孩,被县征收局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60000元。县法院、县征收局本次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打击了违法生育人员不按《国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拖欠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了"钉子户"、"刁难户",净化了全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环境。

希望各村以本次县法院、县征收局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行动为契机,全乡乡、村干部迅速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抓住时间、抓住机遇,做好宣传发动,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氛围,为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而努力奋斗。

中共七江乡委员会

七江乡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2日

主题词:违法生育 征收情况 通报

七江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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