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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广大归侨侨眷、港澳眷属,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协助和联络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来隆投资兴业及公益事业,指导全县乡镇侨务组的业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侨联、侨办编制人数为3人,实际人数2人,其中在职2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遗属补助人数0人,房屋面积14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县侨联、侨办本级。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 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 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 1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 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各项涉侨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涉侨工作专项业务费等。主要用于隆回籍重点海外华侨、华人的接待,开展对外交流交往、招商引资、维权服务、宣传教育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对生活非常贫困的归侨侨眷慰问以及联络联谊等方面。
(审核:母健勇 聂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