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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建议,决定对本县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10、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需报市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3、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单位编制人数为44人,实际人数79人,其中在职44人,离退休35人。遗属补助人数4人,房屋面积2970平方米。固定资产573.42万元,其中:房屋170.73万元,车辆146.2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9.9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6.47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76.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2.56万元,减少9.5%,减少原因为2016年12月召开换届会议预算;年初结转结余225.18万元;2017年总支出1177.83万元,比上年增加184.61万元,增加18.59%,增加原因为办公楼加层和会议表决系统和2016年3+2经费在本年发放;年末结转结余24.3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9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略有减少。原因主要是办公楼加层和会议表决系统和2016年3+2经费在本年发放。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17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50.0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0.11万元。与2016年略有增加。增原因主要是办公楼加层和会议表决系统和2016年3+2经费在本年发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7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6.9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与2016年略有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12月召开换届会议,多召开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76.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74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174万元。基本支出:88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6.3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7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69万元。与2016年略有增加。增原因主要是办公楼加层和会议表决系统和2016年3+2经费在本年发放。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43.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37万元,决算数为29.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4.48万元。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决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9.12万元。与2016年减少169.55万元。减少原因2016年人大换届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人大政府采购总额165.9万元,其中:货物83.42万元,房屋加层工程82.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73.42万元,其中:车辆7辆,价值 146.2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9.99万元,办公家具17.74万元,房屋2970平方米,价值170.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9.23万元。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人大共有车辆7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0。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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