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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11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01-0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4-1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隆(回隆)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军转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智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隆回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隆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隆回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隆回县公务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开发和军官转业安置股(隆回县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工伤保险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共15个股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下设就业服务局、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站、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保险管理站、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共11个事业单位。现有223名干部职工,其中182名在职在岗人员,41名退休人员,小车9台。遗属补助4人,房屋面积13711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就业服务局、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站、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保险管理站、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共11个直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拨款 1989.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89.9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5万元,专项资金拨款565万。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198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99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9.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989.9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77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1)、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989.99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29.62万元,增长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168100元,其中:车辆10辆,价值1080956元,其他通用设备2960632元,房屋13711平方米,价值8126511元。

2016年人社局部门预算表公开

一审: 二审: 易淑慧 三审: 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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