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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隆回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及军转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智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隆回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隆回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隆回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隆回县公务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开发和军官转业安置股(隆回县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工伤保险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共15个股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下设就业服务局、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站、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保险管理站、人才流动和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共12个事业单位。现有279名干部职工,其中229名在职在岗人员,50名退休人员,小车3台,遗属补助3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就业服务局、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站、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伤保险管理站、人才流动和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共11个直属单位。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984.28万元,本年收入93085.69万元(其中:全县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060.85万元; 全县就业补助基金收入4220.5万元;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39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405.15万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3.11万元;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465.84万元 ) 。总支出93142.14万元(其中:全县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60.85万元;全县就业补助基金支出4220.5万元;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939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405.15万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3.11万元;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8465.84万元 )。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93085.69万元,其中:纳入基本支出的财政拨款93012.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3.4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9314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1万元;教育支出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48.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465.8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2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3085.69万元,其中:其本支出财政拨款93012.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3.4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合计9314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48.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465.8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3012.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3142.14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301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91万元,教育拨款收入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收入43618.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拨款收入48465.8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拨款收入12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3142.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3.91万元,教育支出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48.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465.8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2万元。
六、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决算数为43.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2.4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3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6万元,决算数为31.09万元,公务接待152批1870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1.62万元,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751.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总额8.19万元,其中:货物政府采购8.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公车和大型设备:我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0。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杨力岸 杨力岸)